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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诊断书能请病假吗有工资吗

没有诊断书的话可以请病假吗?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的,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间、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劳动,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限应当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届满为止。

3、病假职工医疗期满后可以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和职业病伤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的退休手续,并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 五级至十级认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履行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津贴、中勤、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下的津贴,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5、因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其在单位工作年限,相当于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患重症和绝症的,还应当增加医疗补助费。 重症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身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短期病假工资计算基数:

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相关规定,病假工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与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照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都没有约定的,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可以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后应当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约定的,病假工资计算基数按劳动者本人工作的岗位)正常工作月工资的70%统一确定。

按以上原则计算的病假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病假工资计算公式:

月病假工资=病假工资计算基数符合条件的病假工资计算系数

病假工资=病假工资计算基数当月带薪天数符合条件的病假工资计算系数

如果单位需要请病假,还是需要请病假。 因为病假期间公司需要支付员工的最低工资。 这是国家的规定,如果真的生病了就请病假。 如果没有病的话,最好不要随便请病假。 那个对公司和自己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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