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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内容是什么?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程序是怎样的?

现在生活好了,大家都在追求更好的生活,私家车也渐渐进入千家万户。 私家车给我们的交通带来了便利,同时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很高。 发生交通事故时,警察会来现场调查。 那么,这次请律师告诉我交通事故现场调查的内容吧。

交通事故现场调查的内容是什么

1、调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状况。

2、固定、提取或保全现场证据资料。

3、寻找当事人、证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

4、进行其他调查工作。 交警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当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提取痕迹、物证,制作现场勘查笔录。

一次发生三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进行现场拍摄。 现场照片、现场调查笔录应当由参加调查的交通警察、当事人或者证人签名。 当事人、证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以及没有证人的,应当记录在案。

痕迹或者证据因时间、地点、气象等原因可能灭失的,交警应当立即固定、提取或者保全。 车辆驾驶人涉嫌饮酒或者服用国家管理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的,公安交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采集采血或者尿样,提交有检验资格的机构进行检验。

车辆驾驶人当场死亡的,应当及时抽血检查。 交警应当查验当事人的身份证、机动车驾照、机动车行驶证、保险标志等。 对交通事故嫌疑人可以依法传唤。

现场调查程序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制作举报记录。

初步了解情况,涉及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应当及时报告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 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将案件移送主管部门,并及时通知举报的有关当事人。

经现场调查,事件确实是交通事故的,应当填写《交通事故立案登记表》。 不属于交通事故的事件,应当经负责人批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以上事故现场调查,一般不得少于2人。 对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设区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派员到现场指导调查调查,必要时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到现场。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也可以派员到现场指导调查。 维护现场秩序的工作由管理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派员进行。 现场勘查人员到达现场后,首先应当立即进行伤员和财产抢救; 并收集物证,寻找目击事故的证人,制作调查资料最后清点现场遗留物品,做好疏散工作,恢复道路正常通行。 绘制的交通事故现场图,需要勘验人员和制图员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在现场的也应当签字,不在现场或者不能签字的由证人签字盖章。 当事人拒绝签名且无证人的,如实记录情况。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保护现场遗留物品,除物证以外应当立即归还当事人,找不到主人、暂时无人认领的应当妥善保管。

以上是关于交通事故现场调查的内容和借用现场调查的内容。 现在私家车给我们的出行带来了便利,但交通事故确实是很大的风险。 编辑提醒大家在这里安全驾驶,安全驾驶。 更多知识请咨询律师三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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