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小区业主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成立业主委员会是可取的,但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首先要满足规定的条件,必须提供相应的材料。 那么,应该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呢? 请律师编辑整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的解答。
一、如何设立业主委员会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有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1、业主产生志愿者小组,建议设立业主大会。 同时发布邀请区、县园区指导自己的园区成立业主大会。
2、组建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筹备组成员可以由业主推荐,也可以由业主推荐。
3、筹备组起草业主委员会章程,决定业主大会成立时间和业主委员会组成人数,在业主大会成立前15天通知全体业主,并通知相关居委会。
4、将草拟的业主委员会章程、所有参选业主委员会的业主资料、选票等书面材料发给各业主,同时请所有收到上述材料的业主领取收据。
5、召开业主大会,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
6、业主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可以开展工作。
7、请提交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名单、业主委员会章程报区、县园区备案,并注明收件人签字、领取文件的时间。
二、成立业主委员会应提交什么材料
物业管理纠纷涉及的主要有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物业管理承包合同、物业委托管理合同三类合同。 审理中应注意区分合同的不同性质,判定合同效力以正确处理物业管理纠纷。
设立业主委员会应当提交的材料
1、以小区5名以上业主为发起人,向地区国土房管局提出设立发起人亲笔签名业主委员会的书面申请。 申请应当载明小区物业开发商名称、物业管理公司名称、小区总建筑面积、入住使用率和入住时间等内容。
2、发起人的产权证明各一份(复印件);
3、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书
4、业主委员会选票
5、业主代表票
6、业主授权委托书
7、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签名表;
8、业主委员会章程
9、业主公约;
10、其他相关资料。
编辑就介绍到这里。 目前,部分小区物业损害业主合法权益,但业主迟迟未能与物业“抗衡”。 设立业主委员会,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 否则,就不能批准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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