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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离婚调解书可以反悔吗法律

一、离婚调解书达成后可以反悔吗

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批准后,终结诉讼程序的活动。 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作出的法律文书。

这既是对双方当事人协商结果的记载,也是人民法院确认当事人调解协议的证明。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89条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收到后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书与当事人接受后生效的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表明调解书只有在当事人接受后才发生法律效力。 一方拒绝接受调解书的,调解书不发生法律效力。 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 调书的效力主要表现为如下

)1)说明在结束诉讼程序,法院调解生效后,人民法院最终法律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纠纷,终止了诉讼程序。 法院调解的结果,未经审判监督程序,不得擅自撤销、变更或者变更与原调解相抵触的审判。

)2)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得再起诉。 但涉及人身关系的若干案件除外,如调解不允许离婚或调解和解约不允许离婚的离婚案件。

)3)当事人不得对同一案件重新起诉或者上诉人民法院,未经法定程序也不得撤销调解书或者变更调解书的内容。

)4)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生效调解书的,权利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经人民法院调解,调解书送达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拒绝接受调解书的,视为调解不成。

因此,当事人对签订离婚协议表示反感,有权拒绝接受人民法院送达的调解书。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调解不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作出判决。 ”也就是说,对于调解无效的案件,法院不能长期调解。

二、离婚调解有什么作用

1、通过离婚调解,沟通双方当事人,达到缓和、化解矛盾、相互理解的目的,促进美国方向发展

2 .通过离婚调解,进行法治、道德宣传,督促双方当事人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自觉承担家庭责任,降低离婚率,确保社会稳定

3、通过离婚调解,有利于双方当事人在法律和道德规范要求下重新认识自我,在自律的基础上重塑新的婚姻基础,巩固婚姻感情,建立稳定的婚姻

4、经调解双方当事人不能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在提高人民法院判决书质量的同时,给予当事人感情缓冲地带,值得充分考虑。

离婚调解是离婚的法定程序,但因失踪、失踪、宣告死亡等情况提起的,可以不经过调解程序。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备程序,经过调解,双方调解离婚的,法院应当以调解书终止。 但双方同意离婚调解书后,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拒绝接受调解书的,视为调解失败,随后法官需要依法判决离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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