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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毒品是否构成抢劫罪罪名

是常见的抢劫犯罪,一般行为人抢劫的都是财物、手机、现金、首饰等,但实践中也有人抢劫毒品。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抢劫毒品者是否也构成抢劫罪呢? 请与律师编辑一起考虑以下事项。

一.抢劫毒品是否构成抢劫罪

1、毒品可视为特殊财物,具有一定的价值和使用价值。

2、法律禁止持有和拥有毒品,不得以抢劫等暴力手段占有,执法人员应当依法没收。 因此,抢劫毒品行为受到侵害的客体并不是毒品所有者的所有权,而是侵犯了国家对毒品的控制权。

综上所述,毒品可以被视为公共物品这一特殊的“国家财产”。

因此,抢劫毒品属于抢劫对象,抢劫毒品构成抢劫罪,被以抢劫罪驳斥。

二、抢劫犯罪行为如何认定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公民人身权利。 对抢劫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手段。 无论嫌疑人是否取得财物,无论财物价值大小是否被剥夺。 只要以非法占领为目的,当场采取暴力或暴力威胁的手段,就构成抢劫罪。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或者监护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人身强制方法,强行抢夺公私财物的行为。 暴力是指对财产所有人、管理人、占有人的人身进行非法打击或强制,只要是足以遏制受害者反抗的行为即可。 胁迫是对被害人当场实施暴力的胁迫和精神上的强制,使其产生恐惧而不反抗,抢劫、强迫其交出财物的行为。

抢劫罪的胁迫必须当场对受害者施加暴力,不能当面对受害者提出,而必须通过写信或告诉他人的方式告知受害者,才是本罪的胁迫。 其他方法,是指使用暴力、威胁以外的方法,在被害人不知道抗拒或者无法抗拒的情况下,当场抢夺财物的行为。 行为人不知道或者不使他人处于不可抗拒的状态,被害人自身因患病、醉酒、熟睡或者因他人死亡、昏迷等原因,从不知道抵抗或者不可抗拒的状态提起或者抢夺财物的,不构成本罪。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14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构成该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直接表现为故意,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没有这种故意内容不构成本罪。 行为人只追回自己被盗、诈骗或者赌博输掉的财物的,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

综上所述,毒品也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因此如果行为人抢劫毒品,达到一定金额即构成抢劫犯罪。 之后,要根据实际抢劫毒品的价值,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更多相关问题,请咨询律师连云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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