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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224条全文有哪些具体是怎样的字体

刑法是一种对犯罪的处罚法,对刑法耳熟能详,但对其条文的具体内容却不甚了解,法律专业性强,很多朋友很难完全理解。 法律随着社会的发展,进行了相应的修改以备完善。 修改了刑法的第二百二十四条。 接下来,向律师编辑介绍刑法第224条的全文。

一.刑法第224条全文

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产,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财产。

(一)以虚构单位或者他人名义订立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为担保的;

(三)无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式,欺骗对方当事人使其继续订立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价款、定金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式骗取对方当事人财产的。

以组织指导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通过向参与者缴纳费用和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参与资格,按一定顺序分层,直接或间接以发展商人数为报酬或回报依据,继续发展参与者,骗取财物,经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新增加的224项规定

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以组织、指导传销商品、服务的提供等经营活动为名,通过缴纳费用和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使参与者获得加入资格,按一定顺序组成阶层,直接或间接以发展商人数为报酬或回报依据,引诱、胁迫参与者,使他人继续发展要求进行扰乱经济社会秩序传销活动的,有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财产。

《刑法》修正案七第四条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强迫参与者通过缴纳费用和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一定顺序组成阶层,直接或间接以发展商人数为报酬或利润依据,引诱、胁迫参与者继续发展,将财产”

本罪的欺诈行为表现为以下五种形式。

)1)以虚构单位或者他人名义订立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为担保的。 这里所称票据,主要是指可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票据、本票、支票等。 其他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动产和能够证明不动产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

(三)无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式,欺骗对方当事人使其继续订立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价款、定金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式骗取对方当事人财产的。 本文所称其他方法,是指除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种方法外,以经济合同为手段,以合同约定的骗取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价款、定金或者其他以但财物为目的的一切手段。

行为人实施上述欺诈行为之一,即可构成本罪。

其次,诈骗对方当事人财产需要金额较大。 数额较大,是指依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产,有下列嫌疑之一的,应当追诉:

)1)个人诈骗公私财产金额五千元至两万元以上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以上的。

)3)本罪的主体可以由个人或机构组成。 犯本罪的个人是一般主体,犯本罪的单位是任何单位。

)4)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

以上内容介绍了刑法第224条全文,并对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进行了解读。 法律的内容非常严格,了解各自的内容,对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和法律案件涉及的人来说非常重要。 所有的法律条文,其中所有的法律术语都经过了严格的斟酌,最后确定下来,小编建议细读法律,了解法律的内容对自己非常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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