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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批捕向谁申请取保候审呢

一、检察机关向谁申请保留审查?

检察院向警察局申请了候审。 申请刑事案件立案审查,由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或者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批准,由办案机关审查决定并答复。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申请刑事案件立案审查,由犯罪嫌疑人家属或者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批准,由办案机关审查决定并答复。 规定:刑事案件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留审查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暂缓审查:

(一)可能适用拘役或者独立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用取保候审不产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哺乳的自己的婴儿妇女,经担保审查不产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了结,需要取保候审的。

暂缓审查、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享受担保的审查期限是多久?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人民法院二审期间,犯罪嫌疑人羁押时间超过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的,也适用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为此申请担保审查。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案件的侦查、起诉、审理。 发现不宜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羁押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羁押,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应当及时接受取保候审,并通知居民和有关单位进行监视。

可见,当前随着法治观念的加深,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在此过程中犯罪的成本也在增加。 如果发生违法行为,我们需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会面临相关的问题。 例如,具体向专业律师咨询是否可以接受保险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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