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刑法 > 刑法常识

刑事诉讼第77条

我国法院有的时候在审理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综合相关文件,可能会发现犯罪嫌疑人不仅是刑事案件,在犯罪过程中还可能涉及民事赔偿,也就是所谓的刑事诉讼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 刑法第71条有规定,以下编辑介绍刑法第77条规定的内容。

一、刑法第77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第七十七条【提起民诉】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受到财物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民事诉讼。 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受到损害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扣押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条文注释

本条是关于提起民事诉讼的规定。

民事诉讼的提起必须以刑事诉讼进行过程中,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直接造成被害人财产损失,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为前提。 一般而言,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应当是因犯罪行为受到财产损害的被害人、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或者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 但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损失公司未提起民事诉讼的,为保护公共财产和社会利益,人民检察院可以代为诉讼。

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4-95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04-106、118条

二、新刑法于2013年1月1日生效后,基于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适用解答》刑事的民事赔偿范围和计算标准如下:

(一)人身损害赔偿

1、医疗费:实际发生的费用,以医学角度需要治疗残疾为限,不包括整形、康复费用。

2、误工费:以受害者工作地点实际扣除为限,不超过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3倍。

3、护理费)指根据治疗需要实际支出的护理人员费用。 以不超过医院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为限。

4、交通费:以必要和实际支出为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6、抚养人生活费: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

7、殡葬费用: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工作人员月平均工资标准,按6个月总额计算。

(二)财产损害赔偿

1、因犯罪行为受到损害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损失。

2、因犯罪行为损坏的财产必然发生的经济损失,如维修费等。

附(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对附带民事诉讼的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治疗和康复所需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受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金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此后,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再次被排除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之外。

我国刑法第77条规定,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发现财产受到损害的,有权提起民事诉讼。 但普通法庭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属于先刑后民,当然作为原告方,法院也需要尊重被告方的意见。

扩展阅读:

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55条规定

2017年刑事诉讼法解释

2017年最新刑事诉讼法全文

无相关信息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大媒体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