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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执行的赔偿有哪些情形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难免会遇到与他人的纠纷,但如果不能通过协商解决,需要通过诉讼等手段来解决。 也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种案件形式,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执行的赔偿有哪些? 一般包括人身损害赔偿费用和财产损害赔偿费用,特此详细介绍。

一.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

1、人身损害赔偿

)1)医疗费用)实际发生的费用,以医学角度治疗残疾为限,不包括整形、康复费用。

)2)误工费)以受害者工作单位实际扣除为限,不超过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3倍。

)3)护理费:指根据治疗需要实际支出的护理人员费用。 以不超过医院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为限。

)4)交通费)以必要和实际支出为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六)抚养人生活费。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

(7)丧葬费: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工作人员月平均工资标准,按6个月总额计算。

2、财产损害赔偿

(一)因犯罪行为受到损害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损害。

)2)因犯罪行为损坏的财产必然发生的经济损失,如维修费等。

二、刑事民事诉讼赔偿如何执行

1、申请法院查询、冻结、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机构调查询问或者审查询问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保全或者强制执行诉讼时,对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的存款不准提取或者转移的强制措施。

2、向法院申请拘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收入

《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 人民法院有权扣押、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但执业人员及其抚养家属生活所需费用应予保留。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的,应当作出裁定,并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 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应当办理。 》在执行实践中,保留和提取申请执行者的收入是人民法院常用的执行措施。 扣留和提取是密切相关的两项执行措施,扣留是临时性措施,将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暂时扣留,留原单位,不准其使用和转移,使其在限定期限内履行义务。 逾期不履行的,可以提取该收入交付申请执行人。

3、向法院申请扣押、扣押、拍卖、变卖执行申请人财产

被申请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扣押、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查封是一项临时性措施,是人民法院在被执行申请人的相关财产上贴上封条并当场封存,不允许任何人转移或处理的执行措施。

4、申请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进行搜查

在执行过程中,申请的执行人逾期不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还会转移财产,不向人民法院说明自己真实的财产状况。 针对这些情况,《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第一款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隐匿和搜查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

以上是主编总结的信息。 在上文中,我也回答了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执行的赔偿有哪些。 一般来说,刑事案件发生后,罪犯不仅可能危害受害者的人身,还可能危害财务。 那么,这个时候我们可以在刑事案件审理时追加民事赔偿。 这也是刑事案件中常见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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