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夫妻感情破裂,甚至离婚,也有互相支持、互相帮助的义务。 我国的《婚姻法》规定,应该向生活困难的一方提供援助。 那么,夫妻离婚时,如何向经济困难的一方提供帮助呢?富华法律网络小编为您解说。 经济援助怎么帮?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和《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生活困难一方的援助可以采取以下形式:
(1)可以用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帮助生活困难者,这种形式的帮助可以是住房的居住权或者住房的所有权。 实践中,这种援助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援助的形式。 例如,提供援助的一方是否有帮助所有权的住房来源,是否养育子女等。
)2)可以给予金钱上的援助。 这笔金钱援助可以是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是分期支付。
经济援助的性质是什么?
(1)这种离婚时的经济援助,其性质与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的扶养义务完全不同。 离婚后,夫妻间的赡养义务随着配偶身份关系的解除而终止。 经济援助是原本婚姻关系衍生的责任,而不是夫妻养育义务的延续。
)2)该离婚时的经济援助与夫妻共同财产的http(//1008.cn ) /不同,前者是一方对另一方进行的有条件援助,后者是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依法享有的权利。
经济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求助方的生活确实有困难,本人无法解决;
)2)另一方有给予援助的经济负担能力
)3)这种援助是暂时的,而不是长期的,为了解决一方离婚时的生活困难,在决定金额时必须考虑必要和可能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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