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可以向对方请求财产。 如果是夫妻共同的财产,只要是自己的东西当然可以索取。 可以离婚向对方索取财产吗? 这样的问题,富华法律网络小编会详细回答。
一、离婚能够向对方提出索要财产吗
1、离婚可以向对方请求财产。 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可以要求是自己的。 如果是对方的个人财产,对方是否自由决定于该个人,不能强求。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一百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婚前财产
(二)一方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一方财产;
(四)单方专用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属于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收益
(三)知识产权收益
(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请问对方有权提出财产分配吗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为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也可以根据分割生产、生活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等情况,在具体处理时予以差别。 个人专用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分开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分别归管理、使用方所有; 有差别的差额部分,得到较多财产的一方用相当于差额的财产抵消另一方。
3、办理结婚登记不与人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或者婚前领取造成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向对方请求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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