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和酒后驾驶是有区别的。 酒后驾驶行为人的控制力比酒后驾驶行为人强,但不能开车。 那么,为了详细了解酒后驾驶肇事逃逸如何惩治新交通规则的法律问题,富华法律小编将详细介绍其内容。 希望能帮到大家。
一、酒后驾车肇事逃逸的刑事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运输事故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条例规定;
1、肇事逃逸,不能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2、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申领驾驶证;
3、逃逸致人死亡的,依照刑法规定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一般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处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酒后驾驶的最新解释是:酒后或者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大交通事故是前提,构成犯罪是总称。 这是刑法修改后给予执法者自由裁量的重要变化。 这里没有说“事故”,就是将酒后、酒后驾驶从交通事故罪中否定,排除“交通事故过失犯罪”。 构成犯罪是行为人的主观构成和客观结果论的解释。
二、酒后驾车肇事致人死亡的量刑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人员两人以上或者重伤人员五人以上,对事故全部或者负有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人数在六人以上,承担与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承担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金额六十万元以上的。
第五条“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被害人得不到救助死亡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帮助肇事人逃逸,受害人得不到救助死亡的,按交通事故共犯处罚。
三、酒后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1、死者一人,行凶者负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逃逸致人死亡”是指交通事故后,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被害人未能得到救助死亡的。
2、但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为自首。 对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赔偿金额丧葬费23526元,死亡赔偿金463000元,精神抚慰金50000元,医疗费、交通费按实结算。
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997年《刑法》年新设“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事故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一种十分恶劣、情节十分严重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因此必须承担对自己不利的严重后果。 以上就是富华法律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酒后驾驶肇事逃逸如何惩治新交通规则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