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是一种不可避免的现象,事故总是很多,特别是工地上经常发生工伤。 确定工伤,首先进行工伤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工伤分级。 工伤事故的等级划分怎么样?工伤事故处理程序是什么?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面的富华法律小编中详细介绍。 希望能帮到大家。
一、工伤事故等级划分
1、根据损伤原因划分:
工伤事故按伤害类别分为20种。 物体的打击; 车辆伤害; 机械工具伤害; 起重机伤害; 触电等。
2、根据损伤程度划分:
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三类。
3、按残疾等级划分:
分为1-10级共10个残疾等级,其中一级残疾等级最严重,十级残疾等级最轻。 每个残疾等级的鉴定和赔偿标准都不一样。
工伤等级鉴定标准是指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残疾等级,最重的为1级,最轻的为10级。 生活自理障碍可分为三个等级。 生活完全不能自立。 生活的大部分不能自立。 生活的一部分不能自立。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二、工伤事故处理程序是什么
发生工伤的,应当先申请工伤认定。 工作人员发生事故伤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 申请时需要提供:存在工伤认定申请书、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资料。
其次应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情稳定后,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 申请时需要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相关资料等。
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后,可以确定具体的赔偿标准。 在这种情况下,工伤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工作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出现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被认定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书
2、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书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材料补正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比较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相关资料。
以上是富华法律小编,总结介绍了“工伤事故处理程序是什么”等相关法律知识。 需要注意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存在其他法律问题,请联系富华法律。 专业律师会帮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