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上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工作人员月平均工资标准,按六个月总额计算。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者负有葬礼义务的人有权要求获得葬礼费用。 以前,以遗属埋葬死者所需支出的费用为限。 多数省市的殡葬赔偿标准按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暂行规定和交通事故发生地规定的原则办理,以死者生前6个月的收入总额为限。 大约3000-4000元。 一般包括尸体搬运费、火化费。 合理费用,包括购买骨灰盒的费用、骨灰存放费以及为雇用工作人员支付的劳务费和所需交通费。 但超过上述标准的,经法院审查确实需要,可以根据丧葬费的实际损失计算并赔偿。 遗属无正当理由拒不赔偿有关部门限期决定葬礼的费用。
司法解释规定根据上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工作人员月平均工资标准,按6个月总额计算。 这个标准最简洁,最方便。
附: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殡葬费用的规定
1.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殡葬补贴为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残疾职工在停业期间因工伤死亡的,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残疾职工在停业带薪假期后死亡的,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第一款第一(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2.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条第七款丧葬费用: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用补助标准计算。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殡葬费用按照上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工作人员月平均工资标准,按6个月总额计算。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第一款第七项殡葬费用:国家或者地方有关机关有规定的,依照该规定; 没有规定的,按照丧失葬礼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