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申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需要了解法院受理范围,当事人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以下是富华法律边肖的详细介绍。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申请立案须知
03010实施前,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受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除起诉状外,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作出的调解书、调解结论或者事故不是由任何一方违法行为造成的结论。”【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的处理视为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第七十四条规定“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此,这类案件的当事人可以不设任何前提条件,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一般规定,就可以提起一审诉讼。
1.受理范围:本院一审已作出并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支付令,以及行政、刑事判决案件和裁定中有财产执行内容的案件;申请执行生效的仲裁裁决和经公证的具有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标的金额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2.需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执行。依据、理由、事项、执行标的及金额(本金、利息、诉讼费、保全费等。)的执行申请。
(2)申请执行人的身份。公民申请时应出示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3)代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律师应向法院提交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和所在律师事务所的证明信。
(4)申请执行人涉及涉外、涉港澳台的,须提供经公证、认证的材料(董事会决议、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工商登记复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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