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交通 > 人身损害

交通事故医疗费用垫付后对方不给发票怎么办,发生交通事故对方不垫付医疗费怎么办

在处理交通事故时,通常只有在有伤害的情况下才进行保险。然后交通事故的医药费垫付后,对方不给开发票?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富华法律边肖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来看看。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用垫付后对方不给发票

医疗费用是指治疗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损伤或因损伤引起的疾病,为身体恢复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和必要的治疗费用。与治疗意外伤害无关的医疗费用一般不予补偿。因交通事故创伤复发的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应当根据伤情与疾病的因果关系,以及治疗单位的诊断或者法医鉴定意见,给予适当补偿。

第十九条“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和住院费用收据,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处理的必要性、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用的赔偿数额,应当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按照实际数额确定。对于器官恢复训练所必需的康复费用、适当的整容费用和其他后续治疗费用,赔偿权利人可以在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是根据医学证明或者鉴定结论必须发生的费用,可以连同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并赔偿。”

二、交通事故当事人医疗费用怎么赔

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医疗费用根据医院出具的票据进行赔偿。通常,这些费用会得到补偿:

1、挂号费,包括医院门诊挂号费、专家门诊挂号费等。

2.医疗费用是指为购买药品而支付的费用;

3.检查费,指为确定伤情而收取的费用,包括治疗和各种医学检查所需的费用,如血检费、透视费、CT费、b超费、彩超费等。

三、交通事故医疗费应该谁垫付

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抢救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延误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支付施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涉及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事故发生后车辆逃逸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九十条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为抢救伤者需要支付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保险公司。

以上是富华法律边肖为您介绍的关于交通事故医疗费用垫付后对方拒绝给发票的相关内容。如果不给发票,可以问医院能不能再打印一张。如有其他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富华法律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交通事故赔偿的调解协议书
  • 重大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明细表2021,重大交通事故赔偿标
  •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流程,交通事故工伤认定赔偿
  • 交通肇事逃逸交警不抓怎么办呢,交通事故肇事逃逸交警
  • 2022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21年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 交通事故致死要坐牢吗,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会判刑吗
  • 2022最新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公式,2020交通事
  • 交通事故工伤处理预防措施,交通事故工伤如何处理
  • 交通肇事赔偿期限是怎么规定的呢,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期
  • 交通肇事赔偿协议书格式是怎样的,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
  •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大媒体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