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受害人能够获得的赔偿项目非常复杂,各种赔偿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标准也各不相同。其中,交通事故的维修费也是交通事故责任人需要赔偿的项目之一。那么,受害人死亡的抚养费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下面小编为大家总结了相关的计算方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受害人死亡的抚养费的计算方法
1、城镇居民
被赡养人是未成年人:被赡养人抚养费=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N)被赡养人数(N;18);
被赡养人无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抚养费=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年,(但60周岁以上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年,被赡养人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农村居民
未成年人:抚养费=(市公布)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18-n)(n;18)家属人数。
被赡养人无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抚养费=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年,(但60周岁以上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年,被赡养人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受害人伤残的抚养费标准
如果受害人是残疾的,上述公式 (1)和 (2)乘以残疾程度(1级为100%,2级为90%,10级为10%)。
三、其他相关问题
1、赔偿义务人的范围。被害人是唯一赡养人的,侵权人应当承担被赡养人的全部生活费;同一顺序有其他扶养人的,由侵权人承担受害人应承担的份额。被扶养人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
2.赔偿总额的限制。赡养人有几个的,每年补偿总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支出。
3.依法应当由被害人扶养的人,在被害人死亡前不需要其实际扶养,但在人民法院判决前被害人死亡后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要求侵权人支付必要生活费的,应当予以支持。受害人死亡后出生的子女,有权要求加害人支付必要的生活费。
4.交通事故造成伤残或者死亡的,被扶养人还是胎儿,其出生后,也应当获得赔偿。胎儿在出生前没有权利能力,所以没有被赡养的权利。但胎儿其实在出生前就存在了,最终会作为活人出生或者死胎。胎儿的扶养人在妊娠过程中死亡的,应当在出生后行使扶养损害赔偿权。
总而言之,交通事故抚养费如何计算的这个问题在我们的法律中是有明确规定的,其计算主要是根据被赡养人的年龄、上一年度在城市或农村的人均消费支出、受害人的伤残等级以及被赡养人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