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核心内容: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应该怎么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伤致残的,应当在治疗结束后十五日内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然后按照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评定伤残等级。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哪些材料?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富华法律为您详细编译了它。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具体该怎么做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由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评定。一般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要在治疗结束后或者出院半年后做,否则鉴定机构不会做。可以在起诉后由法院指定鉴定机构,也可以在起诉前委托律师事务所做。
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因交通事故造成当事人伤残的,治疗终结后,由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资质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有资质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交通事故当事人因交通事故造成伤残,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必须以事故直接造成的损伤或者确实因损伤引起的并发症,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后30日内,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接到重新鉴定申请后,应当在30日内作出重新鉴定决定。并将重新鉴定结论书面通知申请人。根据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重新鉴定结论为最终决定。
做交通事故伤残认定的程序是什么样的
1.被评估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并由办案人员签字的残疾评估申请表;
2.携带损伤初始阶段和治疗结束后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CT、X线、诊断报告;
3.向治疗医院借阅相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评定被抚养人劳动能力时,还应携带鉴定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说明;
5.评估应基于事故直接造成的伤害的治疗结束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尚未结束,因调解需要提供补偿依据的,应当在申请表中注明;
6.评估员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支付规定的评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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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所需的资料
1.录取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医疗记录;
5.疾病诊断证明;
6.损伤初期及治疗结束后的x线、C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证明;
8.交通事故受害人的身份证或者户口簿;
9.伤残鉴定委托书(未完成治疗或出院的伤者需要提供鉴定等级进行调解的,应在伤残鉴定委托书中说明)。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内容
1.伤残等级鉴定
残疾鉴定的内容包括精神、生理和解剖异常,以及由此造成的不同程度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的丧失。
2.后续治疗费的认定
受伤人员需要后续治疗或者康复的,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对费用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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