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一下关于房东是否可以强制腾退房屋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政府要求腾退房东不退房租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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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想要收回房子房租要退吗?
这种情况还是要看合同是怎么写的?如果是防止未到期的话。房东想要收回房子,房租肯定是需要退的。房东不退给房租和押金有两种情况
一、有签署租赁合同的,以合同内容为准;
二、未签署合同或者合同没有写明的,一般这种情况按照市场默认原则处理。
1、租客提前退房,房东有权力不退还押金以及租金;这种情况,租客还可与房东协商处理,主动权在房东手中;
2、若房东违约,提前收回房子的,房东必须退还租金和押金,特殊情况还得给租客违约金;如房东不退,可以起诉房东。
长期不交房租房东是否有权收回房子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承租人另找房屋确实有困难的,房主应当延长租赁期限。未约定租赁期限的,房主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允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责令其搬迁;搬迁确有困难的,可以限期让其找房或腾出部分住房。承租户以一人名义承租的房屋,租赁期内,该人死亡,其共同居住人要求按原租约履行的,应当允许。如房主住房困难,而房客又有条件另找住房的,也可协商解除租赁合同,租赁期内,承租人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累计六个月不交房租的。
所以,如果承租人超过了六个月不交房租,房东是有权收回房子的。
房租到期房东可以收回房子吗
法律分析:关于房租到期房东是否可以收回房子的问题,依据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因此,租赁合同到期后,出租人即房东有权收回房子,承租人有义务返还房屋。若出租人没有异议,承租人可以继续使用房屋,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五条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第二百三十六条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托管公司跑路房东有权收回房子吗
1、委托合同关系——房东不能收回房子若房屋托管公司与房东签订的合同性质界定为委托合同,则受托人,房屋托管公司系基于委托合同处理委托人事务,此时:①若受托人持授权委托书以房东名义与租客签订租赁合同,则直接适用委托代理的法律后果——即代理人,房屋托管公司的行为后果由被代理人,房东,法律上亦称其为“本人”承担;②若受托人基于委托合同以自己的名义与租客签订租赁合同,则基于法律对委托合同介入性的规定,该房屋租赁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房东与第三人,租客。由此可见,房屋托管公司以房东名义或者以自己名义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均出现了约束房东的法律后果。此时,房东不得以房屋托管公司收取租金后跑路而自己没有收到租金为由要求租客另行支付租金,房东亦不得以其对房屋具有绝对支配的所有权为由来要求租客腾房。房东所受之损害应另行向房屋托管公司主张。2、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房东能够收回房子若房屋托管公司与房东签订的合同性质界定为房屋租赁合同,则房屋托管公司与租客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转租合同”基于合同相对性原则仅约束托管公司与租客,租客不得以转租合同对抗房东的所有权。由此,房东可在解除与房屋托管公司的合同关系时一并主张房屋实际占有人,租客腾退房屋并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租客之损失由其向房屋托管公司主张。当然,租客,又称次承租人可通过代托管公司履行其对房东的租金支付义务来保障自己对房屋的占有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七条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
租客到期不搬走房东可以清理东西吗
租客到期不搬走房东可以清理东西,但要保证在不使用违法方法的前提下。遇到房租到期了租客不肯搬离的现象,房东应该如下做:1、告知其在一个合理期限内(如3天内)搬离并交清房款,否则向法院起诉。2、如在告知期限内未搬离,可以到法院立案起诉要求腾退房屋。起诉支付房屋、迟延给付房租的违约金,给付超期租住的租金。房屋租赁期限届满,那么就表示房屋租赁合同即将终止,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按合同日期迁出承租的房屋。如果承租人需要继续使用该房屋,应当在合同上租赁期限前3个月向房东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进行续约。如果承租人未及时提出继续租用的要求,但在租赁期满后又未及时迁出承租的房屋,即属违约行为。【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强制腾退旧宅合法吗?
根据物权法,旧宅的所有权人是您。强制腾退是缺乏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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