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是否都要交案件受理费?不交受理费,会不会全部被拒?103010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除案件受理费外,物业应按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由此可见,除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如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无力交纳诉讼费用)外,可以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民事诉讼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
(编者纵马绝尘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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