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经济 > 租赁纠纷

物资租赁合同纠纷的代理词,未续签租赁合同继续使用租赁物欠租金代理词

今天给各位分享一下关于物资租赁合同纠纷的代理词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未续签租赁合同继续使用租赁物欠租金代理词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受原告xx商场的委托和山东XX律师事务所指派,在原告xx商场诉被告王xx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担任原告xx商场的一审诉讼代理人,出庭参与诉讼活动,本案经今天开庭审理,案件事实已更加清楚,有关质证意见法庭已记录,在此不作重复,现就本案争议问题,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原告以被告擅自拆除承租房屋和改变原告楼房的房屋结构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原告的主张应当予以支持。

原被告的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是客观真实的,作为房屋租赁合同一方的承租人所必须承担的义务就是应当按照房屋的设计用途合理正确使用租赁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和主体结构,不得擅自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及拆除房屋,但被告作为承租人未经原告许可,擅自拆改、扩建和擅自拆除原告的房屋和楼梯,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改变楼房了主体结构。对此,被告应依法恢复原状和赔偿损失。

被告客观上存在擅自将原告楼后的附属房扒掉、拆除楼后外部楼梯,并将该楼临路的窗户改为大门,并将原告楼后的附属房扒掉新建、扩建了平房,而且拆除原告的楼内墙,在楼后打开了两个通向楼后新建平房的门洞的事实。原告提交法庭的第四、第五、第六号证据充分证明了原告的上述主张:证据四中的照片可以清晰地看出被告正在拆除租赁物中的院内的附属平房以及拆除楼后外部楼梯留下的痕迹,还有一楼沿街的三个大窗户也被改成了三个大门;证据五证明案外人建-行将房屋租赁给被告时一楼沿街是一个大门和三个窗户;证据六中的照片证实不仅将原墙面打开,而且又在原墙面上新打了两个大洞,这两个大洞是不规则的,并非原来就存在;同时证据六和证据四的照片对比可以看出,被告在扒掉楼后的附属房屋后利用空地新建了一个大房屋。

二、被告的上述行为并未征得房屋所有权人——原告的同意,违反了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被告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结构,破坏房屋设施,给原告造成了财产损害,应予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并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

以上代理意见请法庭参考采纳。

XX律师事务所

2010年6月18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承租人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拆改、扩建或增添。确需变动的,必须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合同。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维持原判代理词

审判员:

XXX律师事务所接受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指派我担任本案中原告的委托代理人,现依本案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发表代理意见如下供法庭参考:

一、被告拖欠原告物业管理服务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不仅应向原告支付拖欠的费用,还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原告与开发商XX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为XX小区提供物业服务。被告作为小区业主,该合同对被告具有法律约束力。被告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原告缴纳物管费,因被告长期拖欠原告物管费,被告还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原告承担应交费用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二、原告诉求之物业管理服务费均未超过诉讼时效,该诉求应当得到支持。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之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所涉物业管理服务费是一个整体的继续性债务,全部债务的整体性和关联性大于独立性,合同双方均作为整体债务履行。原告在向被告提供物业服务的过程中按年向被告预收物业服务费是对整个合同期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的分期履行,因此物业费的诉讼时效应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而非分期履行的时间点起算。另外根据《X省高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物业服务人要求业主给付物业服务费用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物业服务费用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在原被告双方尚存在物业服务关系时,原告要求被告支付物业服务费的诉求并不超过2年诉讼时效,原告的该诉求应当得到法庭支持。

三、被告辩称因原告在履行合同中存在违约行为导致被告拒交物业费,该说法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被告应当就原告的违约行为进行举证否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庭审中被告辩称原告存在怠于行使维修义务、服务不到位等违约行为,被告因此拒交物业费。被告陈述的上述情况并无充分证据予以证明。另业委会与原告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第一条第一款第9项明确约定“业主或使用人不得以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存在一般瑕疵或者服务不满意为由拒交物业服务费”,该协议对原被告双方均具有约束力,被告拒交物业费显然违反了协议约定。

退一万步讲,即使原告存在相应违约行为,被告在享受原告提供的其他物业服务的同时可以要求减免物管费,但无权拒交所有物管费。

四、被告要求原告履行维修义务并赔偿怠于履行上述义务给被告造成的损失,该反诉请求不应得到支持。

共有部位的维修责任由共有的业主承担,原告作为物业公司仅受业主委托实施具体的维修方案,维修方案及资金的使用由业主共同决定,原告无权决定上述事项,在方案及资金未确定的情况下要求原告履行维修义务显然不当。至今未完成维修工作也是受到维修方案和维修资金的影响,并非原告怠于履行导致。就被告提出的赔偿损失请求,因无相关证据支持且被告未尽合理减损义务,同样不应得到支持。

综上,原告诉求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的反诉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恳请法庭支持原告的所有诉求,驳回被告的反诉请求。

代理人:

年月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买卖合同纠纷原告的代理词怎么写

买卖合同纠纷原告的代理词怎么写:本人依法接受本案原告人的委托,担任特别授权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活动。通过庭前认真细致的调查了解以及今天的庭审,现就本案争议的事实,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我们的意见,供法庭参考。然后对原告意见进行相关的罗列。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代理行为。代理主要是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物资租赁合同纠纷的代理词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更多关于未续签租赁合同继续使用租赁物欠租金代理词、物资租赁合同纠纷的代理词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 撤诉后起诉费法院退回吗,撤诉,诉讼费可以返还原告吗
  • 服务租赁合同纠纷代理词,租赁合同纠纷代理词原告
  • 原告打赢官司律师费谁出,打官司原告律师费谁出
  • 民事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吗法院,诉讼费是由被告承担吗
  • 房屋租赁纠纷举证原告陈述,房屋租赁纠纷举证原告陈述
  • 起诉费和律师费都可以被告承担吗多少钱,律师诉讼费可
  • 民事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怎么执行呢,民事诉讼被告承担诉
  • 被告答辩的法律属性是什么,原告有起诉权被告有答辩权
  • 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代理词,房屋租赁合同原告代理词
  • 民事诉讼被告何时向法院递交答辩状申请,民事诉讼,开庭
  •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大媒体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