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租赁合同纠纷起诉地在哪,以及租赁合同纠纷起诉地点如何确定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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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租房纠纷在哪里诉讼?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在房屋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合同纠纷找哪个法院起诉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租赁合同纠纷怎么管辖
租赁合同纠纷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双方没有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23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何确定租赁合同的纠纷管辖
确定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如下:
1、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地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
2、租赁合同当事人书面协议选择管辖地点且不违反法律规定的,由当事人约定地点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租赁合同纠纷怎么去管辖
租赁合同纠纷双方约定了管辖法院的,由合同中约定的管辖法院管辖,双方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房屋租赁纠纷去哪个法院起诉?
房屋租赁纠纷应该在所争议房屋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因为房屋租赁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属于专属管辖。不动产纠纷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综上所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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