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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全过程咨询合同,工程全过程咨询合同范本

今天给各位分享一下关于工程全过程咨询合同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工程全过程咨询合同范本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合同的内容包括些什么呢?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一般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委托人与咨询人的详细信息;(2)咨询项目的名称、委托内容、要求、标准,以及履行期限;(3)委托人与咨询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4)咨询业务的酬金、支付方式和时间;(5)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6)违约责任、合同争议与纠纷的解决方式;(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专用条款的内容。

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实施方案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后,全过程工程咨询作为新兴模式开始发展起来。

与受制于行政分割、市场分割、产业分割的传统工程建设组织模式不同,全过程工程咨询可以覆盖立项、规划、勘察、设计、招标、造价、监理、施工等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其应用有助于打破工程建设环节壁垒,推动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

现有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造价等工程咨询单位分别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能力,由其中的部分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乃至变更为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是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的主要路径。因此针对我国咨询、勘察、设计、监理、造价等工程咨询单位的发展现状,短期内如何组织全过程咨询,长期内如何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成为了当前顶层设计应重点探索的两大问题。

1、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形式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两种组织模式: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宜由一家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工程咨询单位承担,也可由若干家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工程咨询单位以联合体式承担。前者可以概括为“一体化”形式,后者则对应着“联合体”形式。

此外,广东、陕西等地还试点了“1+N”形式。如依据《陕西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导则(试行)》,“1+N”形式由一家咨询企业承担建设项目管理及一项或多项专业咨询服务,“1”是指项目管理,“N”是指专业咨询服务的一项或多项。这类似于《江苏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导则(试行》中的采购局部解决方案:由业主或业主委托的一家咨询单位负责总体协调,由多家咨询单位分别承担各自的咨询服务。

不难发现,各地皆采用了充分试点的思路,未对工程咨询单位设置较高门槛,以最大限度调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的积极性,且能够通过市场手段促进工程咨询行业充分发展;与此同时也强调了全过程工程咨询的集成属性,以某一企业作为服务提供商或联合体牵头者,旨在构建完整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责任体系。

2、全过程工程咨询发展形式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鼓励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思路,此前住建部既在《关于促进工程监理行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意见》中“鼓励大型监理企业采取跨行业、跨地域的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也在《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鼓励(勘察设计)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

此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鼓励工程咨询单位从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向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发展”,一方面响应了《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中的“重点培育发展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和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号召,另一方面也为全过程工程咨询培育提供了新思路。

不难发现,顶层设计主要依托工程咨询类单位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以“领头羊竞争”效应带动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发展。

3、工程保险咨询

值得注意的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还在“工程专项咨询”中规定了“工程保险咨询”的内容、程序及成果。

征求意见稿中可进行工程保险方案设计、协助委托方评价和优选保险人、参与工程保险合同谈判和签订、编制工程保险索赔报告、协助委托方实施工程保险索赔的工程咨询方,可视为工程保险与工程咨询的融合。这也赋予全过程工程咨询方以另一重工程保险咨询角色:通过为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等提供工程保险风险管理与风险控制服务,提高工程保险保障效益、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营效率。

当然,这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提出了更高的业务实力和人才队伍要求,也启发全过程工程咨询行业应避免简单将单一咨询“拼接”起来,减少“举全过程旗帜,搞碎片化实质”的情况发生。

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推行是工程咨询行业变革的重要契机,也是建筑业转型升级的关键动力。当前,全过程工程咨询行业应立足短板弥补与模式创新,培育一批具有全过程工程咨询能力的企业,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优质工程项目,形成可借鉴推广的示范经验,并引导工程咨询服务企业拓宽业务领域。长远来看,培育与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还应增强工程咨询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工程咨询行业组织结构调整与资源优化组合,最终推进工程咨询服务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后,全过程工程咨询作为新兴模式开始发展起来。

与受制于行政分割、市场分割、产业分割的传统工程建设组织模式不同,全过程工程咨询可以覆盖立项、规划、勘察、设计、招标、造价、监理、施工等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其应用有助于打破工程建设环节壁垒,推动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

现有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造价等工程咨询单位分别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能力,由其中的部分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乃至变更为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是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的主要路径。因此针对我国咨询、勘察、设计、监理、造价等工程咨询单位的发展现状,短期内如何组织全过程咨询,长期内如何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成为了当前顶层设计应重点探索的两大问题。

1、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形式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两种组织模式: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宜由一家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工程咨询单位承担,也可由若干家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工程咨询单位以联合体式承担。前者可以概括为“一体化”形式,后者则对应着“联合体”形式。

此外,广东、陕西等地还试点了“1+N”形式。如依据《陕西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导则(试行)》,“1+N”形式由一家咨询企业承担建设项目管理及一项或多项专业咨询服务,“1”是指项目管理,“N”是指专业咨询服务的一项或多项。这类似于《江苏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导则(试行》中的采购局部解决方案:由业主或业主委托的一家咨询单位负责总体协调,由多家咨询单位分别承担各自的咨询服务。

不难发现,各地皆采用了充分试点的思路,未对工程咨询单位设置较高门槛,以最大限度调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的积极性,且能够通过市场手段促进工程咨询行业充分发展;与此同时也强调了全过程工程咨询的集成属性,以某一企业作为服务提供商或联合体牵头者,旨在构建完整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责任体系。

2、全过程工程咨询发展形式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鼓励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思路,此前住建部既在《关于促进工程监理行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意见》中“鼓励大型监理企业采取跨行业、跨地域的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也在《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鼓励(勘察设计)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

此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鼓励工程咨询单位从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向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发展”,一方面响应了《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中的“重点培育发展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和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号召,另一方面也为全过程工程咨询培育提供了新思路。

不难发现,顶层设计主要依托工程咨询类单位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以“领头羊竞争”效应带动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发展。

3、工程保险咨询

值得注意的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还在“工程专项咨询”中规定了“工程保险咨询”的内容、程序及成果。

征求意见稿中可进行工程保险方案设计、协助委托方评价和优选保险人、参与工程保险合同谈判和签订、编制工程保险索赔报告、协助委托方实施工程保险索赔的工程咨询方,可视为工程保险与工程咨询的融合。这也赋予全过程工程咨询方以另一重工程保险咨询角色:通过为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等提供工程保险风险管理与风险控制服务,提高工程保险保障效益、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营效率。

当然,这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提出了更高的业务实力和人才队伍要求,也启发全过程工程咨询行业应避免简单将单一咨询“拼接”起来,减少“举全过程旗帜,搞碎片化实质”的情况发生。

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推行是工程咨询行业变革的重要契机,也是建筑业转型升级的关键动力。当前,全过程工程咨询行业应立足短板弥补与模式创新,培育一批具有全过程工程咨询能力的企业,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优质工程项目,形成可借鉴推广的示范经验,并引导工程咨询服务企业拓宽业务领域。长远来看,培育与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还应增强工程咨询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工程咨询行业组织结构调整与资源优化组合,最终推进工程咨询服务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管理月报怎样写?

工程项目管理合同协议书

委托方(简称甲方):

承接方(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项目的科学规范化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有关文件规定,并参照国家推行的各种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概况及内容见项目管理任务委托书。

二、工程管理期限: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项目全面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延后一年为止,且完成工程决算工作(未委托除外)。

服务范围及酬金:服务的详细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

服 务 内 容 服务酬金(%)

1、可研立项管理

2、勘察设计管理

3、招标代理服务

4、项目前期管理,办理开工的相关手续

5、项目采购管理

6、项目施工中的协调管理

7、项目实施管理和控制

8、工程监理专项服务

9、项目文档管理

10、项目后评价管理

12、其它服务

三、本合同中的措词和用语与本合同标准条件、专用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四、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工程项目管理合同;

②工程项目管理合同标准条件; ③工程项目管理合同专用条件; ④工程项目管理考核办法;

⑤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五、项目质量等级和执行规范、标准:

1、项目要达到国家合格工程标准,即GB50300-2017验收标准。

2、项目执行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

六、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本合同正本一式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 份副本 陆 份,各执 叁 份。

工程项目管理合同标准条件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中:

(一)“项目”:指由甲方委托乙方实施全面工程管理工作的工程建设项目。

(二)“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派出的工程监督协调检查人员。 (三) “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派出的具有管理工程项目能力和经验的工程管理人员(项目经理)。

(四) “第三方”指除甲方、乙方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方。

第二条 工程管理方式、内容与期限

2.1 工程管理方式

2.1.1 甲方委托乙方全面负责工程项目的工程管理工作,即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内行使甲方授权范围内的工程管理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即负责项目监督、控制、协调,管理设计、施工、监理三方的工作,负责解决和协调工作遇到的任何问题,确保进度、技术方案、质量、安全、成本等计划的全面实现。

2.1.2 乙方对甲方就以下达成的内容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

2.1.2.1 工程设计控制目标

A.设计质量控制目标:

仔细认真研究甲方提供的各类设计技术文件资料,及时提出审核意见,确保工程项目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审批意见、设计文件编制深度以及甲方提供的设计合同、设计任务书等规范规程原则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

B.设计进度控制目标:

严格按工程设计合同督促和检查设计进度,确保工程项目严格按合同约定的及甲方要求的时间实施,满足工程项目设计审批、工程施工及办理各类证照的要求。

C.设计投资控制目标:

仔细认真全面审核设计概预算和工程技术资料,督促设计单位限额设计、优化设计,确保工程项目严格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甲方审定的成本控制目标的要求进行设计。

2.1.2.2 工程施工控制目标

A.施工质量控制目标:

确保工程项目严格按国家或当地规范规程及经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的要求进行施工,使工程质量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部级或行业标准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标准。

B.施工进度控制目标:

确保工程项目严格按经甲方批准的项目总进度计划及工程施工合同确定的总工期要求贯彻落实,并据此确定主要节点控制目标,从而实现工程按期顺利竣工交付使用的战略目标。

C.施工投资控制目标:

确保工程项目严格按经甲方批准的设计概预算等成本控制要求实施投资管理,综合分析工程设计与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及时采取事先控制措施及其事后补救措施,防止各类额外费用的发生,严把签证关,将工程总造价控制在经甲方批准的成本控制范围内。

D.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目标: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当地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工程管理,确保工程无重大伤亡事故,创建自治区级或地区级文明、标化工地。 2.2 工程管理内容和范围

在工程项目开发建设实施过程中,乙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当地政府政策方针、法律法规及其规章制度,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的责任,工程甲方授权乙方的工程管理内容和范围包括:

(1)协助甲方进行工程项目的前期管理及工程设计管理; (2)协同监理单位全面负责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管理(包括工程质量管理、工程进度管理、工程投资管理、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信息档案资料管理及控制等)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当地政府部门要求甲方履行工程项目开发建设期内的全部工程管理职责。

第三条 乙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为使工程达到国家或当地政府规定的和甲方要求的工程管理控制目标,乙方应在工程建设期内,严格按照经甲方授权的工作范围或工作要求全面实施工程项目的“三控制(投资、进度、质量控制)、二管理(合同、资料信息管理)、一协调(协助甲方与政府主管部门及工程相关合同合作单位的沟通协调)”等工程管理工作,即对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工期、造价以及工程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合同、信息档案资料管理等工作实施总管理、总协调。

3.1 工程前期管理

在工程正式签约后两周内对甲方所签约的工程项目进行项目各系统的评估并向甲方提交检查评估报告及建议。 在项目开始实施后

3.1.1 负责组织编写制定工程的工程管理规划大纲、实施细则及其各项规章制度,经甲方审核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3.1.2 负责组织实施甲方决定的有关工程项目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工程标准及其工程管理控制目标,协助甲方提供有关设 计文件和参数,并协助甲方完成以下工作:

A. 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项目建设相关的批文、证照(包括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乙方无权以办理责任范围内的手续遇到困难为由延误或中止本合同的执行。

B. 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工程开工申请和批准的手续。 C. 向水电气暖、通讯、规划、消防、交通、园林、路灯等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征询工作,并取得相关批文。

3.1.3 负责审查经监理审批的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议,上报甲方审定并负责指导组织落实,工程正式开工前检查施工单位的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3.1.4 负责工程项目基地的“三通一平” (即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以及外部配套工程的技术施工管理工作。

3.1.5 协助甲方完成设计、勘察、施工、监理、材料设备的招投标及其完善工作。(未委托招投标工作时除外)

3.1.5.1 协助设计勘察招投标工作 A.设计勘察招标咨询及策划;

B.协助甲方编制设计勘察招标文件,以及向主管部门办理工程项目报建、招标的手续;

C.组织现场踏勘,解答工程现场条件; D.设计勘察招标答疑; E.参与设计勘察方案评审;

F.参与设计勘察招标的开标、评标、决标工作; G.协助甲方根据不同合同形式,拟订设计勘察合同; H.协助甲方办理工程设计勘察合同登记手续。

3.1.5.2 负责工程监理招投标工作 A.工程监理招标咨询及策划;

B.协助甲方编制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以及向主管部门办理招标的有关手续;

C.工程监理招标答疑;

D.参与工程监理招标的开标、评标、决标工作; E.协助甲方根据不同合同形式,拟订工程监理合同; F.协助甲方办理工程监理合同登记手续。

3.1.5.3 负责工程施工招投标工作 A.施工招标咨询及策划;

B.协助甲方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以及向主管部门办理招标的有关手续;

C.组织现场踏勘,解答工程现场条件; D.施工招标答疑; E.编制标底;

F.参与施工招标的开标、评标、决标工作; G.协助甲方根据不同合同形式,拟订施工合同; H.协助甲方办理工程施工合同登记手续。

3.1.5.4 负责工程材料设备招投标工作 A.材料设备招标咨询及策划;

B.协助甲方编制材料设备招标文件,以及向主管部门办理招标的有关手续;

C.组织现场踏勘,解答工程现场条件; D.材料设备招标答疑; E.协助甲方编制标底;

F.参与材料设备招标的开标、评标、决标工作;

G.协助甲方根据不同合同形式,拟订材料设备采购订货合同; H.协助甲方办理工程材料设备合同登记手续。

3.1.6 负责办理安监、质监、施工许可等手续。

3.2 工程设计管理

3.2.1 协助甲方进行与市政规划、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工作协调及设计评审。

3.2.2 负责协调解决施工图各系统的接口,保证设计进度和质量满足工程建设的要求。

3.2.3 根据甲方的工程设计标准及指示精神,协助甲方进行设计会审,使工程的设计技术资料满足规划、消防、交通等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以及甲方提出的功能使用要求,全面审核工程的技术、经济指标的合理性,分析设计的施工可行性和经济性,督促设计单位限额设计、优化设计,重要事项提出咨询意见供甲方参考决策。

3.2.4 负责工程设计与公用管线、交通、施工等方面的技术协调工作。

3.2.5 负责审核技术标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对于设计中存在的差错及矛盾之处及时责令设计单位改正完善,重大设计问题上报甲方参考决策。

3.2.6 若设计与交通、规划、环境等政府主管部门协调中所进行的重大设计变更,设计变更内容经甲方同意后上报政府监管部门审定。

3.3 工程进度管理

3.3.1 按照甲方的项目进度要求或工程施工合同确定的总工期要求,乙方在认真研究与工程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后,并在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后的10天内,负责提交工程从前期至工程竣工验收涵盖所有工程内容的全过程的项目总进度计划(乙方编制该计划应能满足工程现场管理的要求,甲方有权使用其电子版),该计划乙方上报甲方审定后负责贯彻执行。

3.3.2 按照经甲方审定的项目总进度计划及工程施工合同确定的总工期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控制工程进度。

3.3.3 严格实施计划进度管理,及时向甲方上报年、季、月、周工程进度计划报告,若工程进度达不到项目总进度计划及工程施工合同确定的总工期的要求,应及时查明原因上报甲方,并及时采取相应的积极补救措施予以调整,以确保整个工程项目如期完成。

3.3.4 每周负责组织召开工程管理例会和工程协调例会,重要沟通协调事项须事先上报甲方,其中工程管理例会由乙方主持,甲方和监理参加,协调解决工程中的规划、设计、技术、设备等重大问题以及影响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的关键问题;工程协调例会由监理主持,甲方、乙方及工程第三方参加,协调解决工程实施中存在的各类问题,乙方负责全方位组织开展工程现场的计划、组织、领导、协调、控制等工程管理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工程实际,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等控制目标的实现。

3.4 工程质量管理

3.4.1 按照政府及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协助甲方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报批等有关手续。

3.4.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当地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及工程合同对项目第三方进行现场监管,制定严格规范可行地操作流程,严把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控制目标。

3.4.3 负责定期和不定期的对项目进行检查和核验,发现质量问题及时组织整改,确保工程质量。

3.4.4 负责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对单位工程进行划分,上报甲方审核批准后负责具体实施。

3.4.5 工程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协助甲方组织监理、监管单位、质量监督、承包商等方面部门代表组成交工验收组,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3.4.6 项目实施过程中,负责对各施工单位进行工程档案编制的指导,督促各施工单位编制合格的竣工档案资料。

3.4.7 协调监理、设计院及承包商进行工程所有竣工资料的收集、汇编,并组织通过档案资料的竣工验收。

工程咨询合同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一、工程总承包定义及特点

工程总承包(EPC)模式20世纪80年代起源于美国,并在国际工程建设市场迅速发展和成熟,目前已经成为国际通行的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按照参与价值链的不同环节,工程总承包模式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模式:

1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承包商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全过程的工作,向业主交付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这是最典型的总承包模式。

2

“设计+施工”总承包(DB):承包商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服务。

3

“设计+采购”总承包(EP):承包商负责工程的设计和采购工作,还可能在施工阶段向业主提供咨询服务,或负责施工管理。工程施工由其他承包商承包。

4

“施工总承包”(GC):承包商主要负责施工和安装,不参与价值链其他环节。

5

“交钥匙”工程总承包(Turnkey):是EPC工程总承包的延伸,向前可延伸至可行性研究,向后可延伸到开车操作。

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其他几个模式相比,EPC模式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EPC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即项目最终的结算价为合同总价加上可能调整的价格。一般情况下,业主允许承包商因费用变化调整合同价格的情况很少,只有在业主改变施工范围、施工内容等情况下才可以进行调整。所以EPC模式对承包商的报价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在实际操作中,为了合理控制总价合同的风险,EPC模式一般用于建设范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需求等明确的项目上。

由业主或委托业主代表管理项目

在EPC模式下,业主主要通过工程总承包合同约束总承包商,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在此种模式下,业主自身的管理工作很少,一般自己或委托业主代表进行项目管理。正常情况下,业主代表将被认为具有业主根据合同约定的全部权利,完成业主指派给他的任务。对于承包商的具体工作,业主很少干涉或基本不干涉,只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整体的、原则的、目标的协调和控制。

承包商承担了大部分风险

在EPC模式下,工程总承包企业承担了大部分的责任和风险,总承包商需要对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和造价全面负责。

二、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定义和服务范围

关于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定义和服务范围,在部分省份的关于全过程工程咨询的试点工作方案中有相关描述。

湖南省出台的《湖南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中提到:

“全过程工程咨询是指业主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将工程咨询业务整体委托给一家企业,由该企业提供项目策划、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等工程咨询服务活动。”

福建省的试点方案中对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服务内容做出了列举: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决策策划、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实施总体策划、项目管理、报批报建管理、勘察及设计管理、规划及设计优化、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后评价和配合审计等工程管理活动,也可包括规划、勘察和设计等工程设计活动。

江苏省住建厅《关于推进工程建设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的指导意见》(苏建建管〔2016〕730号)中对全过程项目管理做出了清晰的解释:

“全面整合工程建设过程中所需的前期咨询、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及其他相关服务等咨询服务业务,引导建设单位将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咨询服务委托给一家企业,为项目建设提供涵盖前期策划咨询、施工前准备、施工过程、竣工验收、运营保修等各阶段的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

综上可知,全过程工程咨询是对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研究和决策以及项目实施和运行的全生命周期提供包含设计和规划在内的涉及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等各有关方面的工程咨询服务,既包括工程管理类的活动,也包括设计等生产类活动,涉及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内的策划咨询、前期可研、工程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施工前期准备、施工过程管理、竣工验收及运营保修等各个阶段的管理服务。

三、全过程工程咨询和工程总承包的关系

1、全过程工程咨询是对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研究和决策以及项目实施和运行的全生命周期提供包含设计和规划在内的涉及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等各有关方面的工程咨询服务,虽然可以做规划、勘察、设计等生产活动,但更偏向工程管理类服务,属于一种项目管理模式。

2、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的是一种生产组织方式。

3、从合同关系来看,全过程工程咨询主要接受业主的委托负责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和服务,在合同关系上更偏向于委托合同,为业主提供有偿的咨询服务,而工程总承包模式下承包商和业主签订的是承包合同,通过合同规定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责任。

4、从管理范围和工作的内容来讲,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的企业管理范围更广,工作范围涵盖了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所有的管理和咨询服务,除了前期帮助业主进行机会研究、项目建议和可行性研究、选择相关合作方等,还包括对相关合作方的管理和监督,提供招标、造价、监理等各方面的咨询。而工程总承包单位根据和业主谈判的结果,根据合同约定部分的参与工程价值链的某些环节,最为典型的是设计-采购-施工环节。

5、从承担的风险来看,总承包商需要对项目的质量、造价、工期等全面负责,风险较大,而工程咨询公司主要为整个项目提供一整套咨询服务,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收取一定的报酬和承担一定的管理责任,风险相对较小。

全过程工程咨询和工程总承包两种模式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行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和最新的发布的《关于征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建市设函〔2017〕65号)对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提出的要求,都明确提到“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工程总承包项目全过程管理,督促工程总承包企业履行合同义务。建设单位根据自身资源和能力,可以自行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管理,也可以委托项目管理单位,依照合同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管理。项目管理单位可以是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或者初步设计单位,也可以是其他工程设计、施工或者监理等单位,但项目管理单位不得与工程总承包企业具有利害关系”。

即表示一个项目建设可以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也可以同时委托项目管理公司对其进行监督。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企业利用自身在管理、技术、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接受业主的委托,通过对总承包商的监督、管理和咨询服务,将对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有利于工程总承包市场的健康发展。

工程全过程咨询合同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更多关于工程全过程咨询合同范本、工程全过程咨询合同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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