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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主要问题的解决措施是什么意思,工程质量主要问题的解决措施是什么内容

工程质量永远是工程的第一追求,不仅因为工程质量关系到国家形象,还因为它对用户和相关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有很大影响。遇到问题,需要及时解决。那么有哪些解决办法呢?富华说法边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工程质量主要问题的解决措施是什么

(1)当工程质量问题发生时,监理工程师应首先判断其严重程度。对于可通过返修或返工补救的质量问题,可签发《监理通知》,责成施工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填写《监理通知回复单》,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核,回复承包商处理。如有必要,应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同意,处理结果应重新验收。

(2)当发现有质量问题需要加固,或质量问题的存在影响下道工序和分项工程质量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指令施工单位停止有质量问题的部位、相关部位和下道工序的施工。必要时,要求施工单位采取保护措施,责成施工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经施工单位同意,承包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处理结果要重新验收。

(3)施工单位收到《监理通知》后,应在监理工程师的参与下,尽快调查质量问题并完成报告编写。

(4)监理工程师应审查和分析质量问题调查报告,判断和确认质量问题的原因。

(5)在原因分析的基础上,认真审批质量问题处理方案。

(6)指导施工单位按照既定的处理方案实施处理,并进行跟踪检查。

(7)质量问题处理完毕后,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结果进行严格检查、鉴定和验收,写出质量问题处理报告,并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备案。

相关知识:工程质量问题的分类

(1)一般质量问题:不影响建筑物的正常使用,也不影响建筑结构的承载力、刚度和整体性,但确实影响美观或耐久性。

(2)严重质量问题:影响建筑结构承载能力、安全使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缺陷。[25]第二条

(3)一般工程质量事故,是指造成2人以下重伤或者10万元以下、5000元以上(含)直接经济损失的质量事故。经济损失5000元以下为质量问题,分为一般质量问题和严重质量问题。 第2条和第3条。

(4)重大事故,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疏忽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安全设施不当,造成人身伤害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以上是相关内容的介绍。工程质量问题发生后,需要及时处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更多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对于工程质量问题的分类,本文也介绍你了解一下。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富华说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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