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被称为“基础设施狂热分子”。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实力很强,所以在进行工程建设时,需要签订工程建设合同。建筑合同有不同的类型,那么正式的建筑合同包括什么呢?富华说法边肖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一份正式的工程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正式项目合同的内容取决于合同的类型。比如,施工合同包括工程范围、工期、中间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合同。
第七百九十四条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概算等文件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和其他合作条件等条款。
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工期、中间工程的起止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的交付时间、材料设备供应责任、调拨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相互配合等条款。
二、工期顺延如何认定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因下列行为导致工程停工的,发包人应承担相应的停工损失:
(1)发包人未按专用条款约定提供图纸和施工条件;
(2)发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正常进行的;
(3)工程师未能提供所需的指示、批准等。按照合同约定,导致施工无法正常进行的;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约定或工程师同意顺延工期的其他情况。
事实上,当发包人因上述原因或其他原因停工时,承包人可以要求赔偿,最重要的是工期可以延长,这样就不会逾期施工。
此时,由于发包人拖欠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延误提供施工图纸、场地和原材料、设计变更等行为,承包人不得不做以下工作来确定延误的工期:
(1)合同中明确规定工期的延长需经发包人签证确认,因此如发生停工或工期延误,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并请其签字确认;
(2)或经审查,承包人虽未取得延长工期的签证确认,但应提供证据证明其已在合同约定的处理期限内向发包人主张延长工期。如果有证据,它向雇主发函,要求确认延长工期;
(3)如果发包人的前述行为确实严重影响施工进度,可以支持承包人顺延相应工期的建议。
根据以上分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施工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合同,不同合同的内容是不同的。比如施工合同要包括工程范围、工期、中间工程的开竣工时间等。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咨询富华说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