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从工程款中预留一定的款项,用于建设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时的维修。工程质量保证金是专款专用的,那么工程质量保证金的申请流程有哪些?下面,富华说法网边肖将为读者解答相关知识。 1.工程质量保证金的申请流程有哪些?
1.自质量保修期之日起,如乙方未能完全履行《工程质量保修及售后服务合同》及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合同中规定的保修义务,质量保修管理部可根据相应的违约责任向质量保证金管理部提交扣除(或部分扣除)质量保证金的通知,并提交质量保证金管理部审核。 该公司将通知乙方,并在退还质量保证金时向公司财务部提交扣除通知,以扣除上述金额。
2.符合退货条件后,本合同乙方向质量保修管理部提出退货申请,并附上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合同部现场造价工程师签署的合同首页、付款申请书、质量保证金退货审批表、财务决算报表(第二联原件)、发票复印件。
3.质保期管理部在《质保金返还审批表》上签署返还意见和金额后,提交质保金管理部审核。
4.最终确定本次退货的金额和形式,并通知财务部办理相关退货手续。
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原则上质量保修金在质量保修期满后一次性返还。但是,返回时应扣除以下付款/费用:
1)根据经审核的质量保证金罚款通知书中规定的扣除金额;
2)保修期内乙方代合同支付的各种款项;
3)乙方尚未支付但将由质量保修管理部支付的款项;
4)对质量缺陷给工程造成的损失进行相应的赔偿;
5)其他需要扣除的情形。
二、工程质量保修金返还时间
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是指建设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从应付工程款中预留的,用于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修复建设工程缺陷的资金。从上述规定来看,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和保证金属于同一类费用,其作用是相同的。
由于质保金对应的是质量保证期,质保金对应的是缺陷责任期,司法实践中对质保金或保证金返还时间存在争议。会议认为,质量保修期和缺陷责任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质量保修期是指建设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法定最低保修期,在此期间,承包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问题承担保修义务。
缺陷责任期是指质量保证金的保留期,最长为2年。缺陷责任期届满时,发包人应将保证金退还给承包人。由于这两个术语的不同,质量保证期比缺陷责任期更长。因此,当事人对质量保修的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缺陷责任期届满后,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返还质量保修金,即自建设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内,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返还质量保修金。
三、工程质量保修金和保证金的区别
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
对全部或部分建设项目进行投资
工程质量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是承包人为保证施工合同的履行而作出的一种担保。但质量保证金是施工合同履行前,承包商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交付给施工单位,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款项。一般保证竣工验收前出现的质量问题。质量保修金是指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后,从应付的建设工程款项中预留一定数额,用于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质量缺陷维修,主要保修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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