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是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各省都有公路工程建设,对中国经济有着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公路建设有质量要求,需要从工程款中预留质保金。公路工程质量保留金的比例是多少?下面,富华说法网边肖将为读者解答相关知识。1.公路工程质量保留金的比例是多少?
保留金是指每次付款中从工程款中留出的部分,一般为工程款的10%。工程竣工验收后,预留的10%工程款的一半(5%)支付给施工单位,剩余的5%转为工程质量保证金。留存金比保修金多,但最终作用是维修的资金。
二、如何返还公路工程质量保留金?
保留金是为了保证在施工阶段或缺陷责任期内,由于承包商未能履行其合同义务,业主(或工程师)指定他人完成应由承包商承担的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保留金是指每次付款中从工程款中留出的部分,一般为工程款的10%。 第一次返回,在工程接收证书签发后。当整个工程的接收证书颁发时,保留金的前一半将支付给承包商; 第二次,保修期满后,出具履约证书,返还剩余保留金。即在整个合同的缺陷通知到期时,返还剩余的保留金。
3.工程质量保证书和保修书有什么区别?
工程质量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是承包人为保证施工合同的履行而作出的一种担保。但质量保证金是施工合同履行前,承包商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向施工单位交付的资金,用于保证施工质量。一般是保证竣工验收前的质量问题,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修复建设工程的缺陷。
质量保修金是指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后,从应付的建设工程款项中预留一定数额,用于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质量缺陷维修,主要保修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确保保修所需资金及时到位,约束施工单位履行保修义务。
四、公路施工合同的法律特征
公路施工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除具有合同的一般法律特征外,还具有以下特征:
1、公路施工合同具有计划性和程序性。
公路建设合同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批准的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文件签订。国家重大公路建设项目,应当根据国家批准的投资材料、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和规定的程序签订公路建设合同。
2.公路建设合同的标的具有特殊性。
公路建设合同的标的只能是公路建设项目,而不是一般的工作成果。
3.公路施工合同的主体是有限的。
公路合同的主体是建设方和承包方,建设方是发包方,承包方是承包方。从事公路施工承包的承包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与从事公路建设相适应的具有法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具备从事相关公路建设所需的技术设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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