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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工程工程量双方怎么认定的,单价合同工程量必须以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确定

在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拖欠进度款、承包人拖延工期等原因,有时会发生纠纷,导致几轮停工-复工-停工。在此期间,双方通常就进度款、分阶段完成的工程量等进行协商。那么,双方如何确定承包工程的数量呢?以下将由富华说法网边肖回答。

一、承包工程工程量双方怎么认定

对工程量有争议的,应根据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进行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证明工程量发生的签证文件的,可以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工程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当事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确定的工程范围、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不一致,一方当事人请求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一条当事人就同一建筑工程订立的多个施工合同无效,但该建筑工程质量合格。当事人一方请求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结算建设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实际履行的合同难以确定,当事人请求参照最终签订的合同结算建设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发包人没有签证的工程量怎么索赔

因变更导致建设工程总量或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不能就该部分工程价款达成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或者委托造价鉴定机构进行造价鉴定。

应主动保存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之间的记录和通信,也可由了解增加情况的第三方提供相关证明。或申请委托造价审批机构进行现场检查等方式或提供任何现场实物等非书面证据确认增加的工程量。用人单位也可以直接提起诉讼,申请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等。

以上是边肖整理的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要根据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进行确认。如果承包人能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同时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则实际工程量可根据双方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如果您还有任何问题,可以咨询富华说法网.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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