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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翔非法经营罪,罗翔说寻衅滋事罪

今天给各位分享罗翔非法经营罪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罗翔说寻衅滋事罪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富华法律网(www.fhysw.com),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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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香铜臭被判刑了是真的吗(作者墨香铜臭被判刑)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信息,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11月10日公布了“杨旸、袁依楣非法经营一审刑事判决书”,案由为“非法经营罪”,但具体判决结果未予显示,不公开理由一栏注明“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它情形”。根据天眼查曾公开发布的《魔道祖师》等小说版权归属信息,袁依楣疑似即为墨香铜臭本名。

事实上近一年多来,关于墨香铜臭因“非法出版不纳税”而被刑拘的消息,早已在微博、知乎等社交平台引发沸沸扬扬的议论。

2019年8月,全国“扫黄打非办”发文称针对网络文学领域存在的低俗色情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部署北京、上海查处晋江文学城、起点中文网、米读小说、番茄小说等平台违法行为;查办刑事案件10起、行政案件67起。其中,浙江查办“3.28”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刑拘3人,“袁某某为晋江文学城签约的知名写手,伙同淘宝网店销售人员累计制售淫秽书刊2类4000余册,牟利50余万元”。

此消息当时引发网友猜测,袁某某即为墨香铜臭。知乎曾有匿名用户发帖自称是“相关人员”,称此案于2019年3月底立案,墨香铜臭于5月被捕,同时被捕的还有负责个人志出版的人员。

墨香铜臭晋江文学城专栏,《魔道祖师》《人渣反派自救系统》都已锁文,只有《天官赐福》还能正常阅读

巧合的是,去年墨香铜臭被捕消息传出,正是网剧《陈情令》火爆出圈的时候;现在此案判决书公开披露,也恰逢《天官赐福》同名动画版本正于B站热播。截至11月11日晚,《天官赐福》的播放页面正常显示,豆瓣评分高达9分。

B站《天官赐福》动画

多位作者曾因个人志入狱,罪名引发争议

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网文圈内盛行的个人志,如果追责都属于非法出版物。因为只有出版单位才有出版图书的资格,出版物也需要印有书号。每年,出版单位需要经由省级新闻出版局向新闻出版总署申请书号。此外,《出版管理条例》还规定出版物不能含有“危害国家统一”、“煽动民族仇恨”、“宣扬淫秽”等方面的内容。

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 1998 年颁布的司法解释,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罗翔教授在接受每日人物采访时曾表示:个人志出版是否会扰乱市场秩序和造成社会危害是此案的本质核心问题。“如果一种常态行为呈现普遍性的违法,说它影响市场秩序比较令人费解。我们需要反思法律是否已经滞后,成为市场发展的阻碍。”

深海所著小说《德萨罗人鱼》封面

耽美从小众火成爆款,“闹大了可能就会出事”

伴随着多部网剧出圈,主流影视公司、出版公司都真正意识到了耽美类型的商业价值。

2018年之后的情况已经变了,实际上目前市面上畅销的合法耽美小说不在少数,当然它们的宣传语中都不会提及耽美、同性恋字眼,内容也都是经过删减的“洁版”。墨香铜臭的《魔道祖师》就曾于2018年由磨铁图书策划、经由四川文艺出版社正规出版,改名《无羁》。这本书已经卖空绝版下架,现在也只能买到二手版本。于昕、刘铮都提到今年纸质图书市场普遍不景气,耽美品类甚至支撑着多家出版公司的主要业绩。

《魔道祖师》的纸质图书版本《无羁》

耽美影视剧同样纷纷跟风立项,据娱乐独角兽统计,包括《天官赐福》《杀破狼》《破云》《默读》《六爻》《桃花债》《某某》《皓衣行》、《张公案》在内,已知的耽改影视项目还有64部。正如刘铮提及,业内都公认“明年可能会是耽美大年”。

在于昕看来,“耽美出圈影响很大”,早些年耽美被默认为“不成气候”的小众游戏,法律条例摆在那,但是管得不严格。“现在真正的问题可能不仅仅是非法出版,耽美现在传播太广了,闹大了可能就会出事,上面不会因为耽美、同性恋文学来查,但是可能会找一个非法出版的由头来控制。”

刘铮也对全现在表达了同样的担忧:“我的认知就是能看到两个叠加的问题,这些书本身是耽美类型,然后又是非法出版物。其实仔细看盈利数额并不是很多,墨香铜臭50万,深海110多万。说实话这个钱真不算很多,那判刑是不是有一点杀鸡儆猴的意思呢?那么不管真相如何,业内难免人心惶惶,都在揣摩到底杀的是什么?”

京东搜索磨铁图书,《破云》《默读》《撒野》都是高人气耽美小说

晋江文学城“娘家人未发声”,“寒冬之下或自身难保”

截至目前,墨香铜臭签约连载网站晋江文学城,尚未发布事件相关公告。

2019年,知乎一位网友曾实名表示墨香铜臭被刑拘一事属实,“并且是晋江主动配合调查并且提供证据把墨香铜臭送进去的”。

根据网友爆料,墨香铜臭疑似为2019年5月被捕。而晋江文学城站长、CEO 黄艳明(iceheart)曾于5月23日发布微博称,“如果有熟悉我三次元的朋友,如果今天晚上还没报平安,麻烦通知我家人来帮我照看猫狗。”就在23日当天,北京市“扫黄打非”部门发布查处晋江文学城涉嫌传播淫秽色情信息行为,责令关闭停更相关栏目、频道整改。

晋江文学城站长去年的微博截图

判决引发站队、谩骂,墨香铜臭可谓“网文圈肖战”

11月11日媒体曝光消息以来,#墨香铜臭刑拘#微博话题已经有2.3亿次阅读,获网友讨论微博数24万。而与天一、深海曾获得很多网友同情态度不同的是,此话题下第一页热门评论,连续19条网友评论全都在表达对于判刑结果的赞同,甚至不乏“大喜日子可喜可贺”“恭喜光母喜提不动产”等令人瞠目的欢呼言论。

网友甚至还组织了抽奖活动庆祝

所谓“光母”,就是一些网友对墨香铜臭的讽刺称呼——因为有《魔道祖师》粉丝赞扬墨香铜臭“一书封神”,写作水平堪称“原耽之光”。

因为《陈情令》的关系,还有一些网友默认将墨香铜臭与肖战捆绑到了一起,有人就将#肖战没上天猫双十一晚会普天同庆#与#墨香铜臭刑拘#话题并列。

正如蓝鲸财经的评论写道,此次案件之外人们讨论更多的是耽美饭圈化,是“原耽之光”和“光母陨落”的掐架,是党同伐异的指责和“天下苦铜臭久矣”的狂欢,甚至还有肖战,出版个人志这一行为本身的性质在站队和谩骂中失焦。

“肖战227事件就是因为粉丝、黑粉都太不理智了,互相举报,才会被监管部门注意到。”于昕对比到。目前没有公开信息显示,墨香铜臭个人志案件起因与个人举报行为有关。

《魔道祖师》魏无羡曾有一句知名台词,“是非在己,毁誉由人,得失不论”。如今这句话却仿佛成为了墨香铜臭处境的某种写照。

应采访对象要求,于昕、刘铮为化名

文中图片来自相关网站、社交网络截图,题图来自《陈情令》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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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男子在家招嫖,其中有三名是孕妇,案件的详情是什么?

俗话说,食色性也。但有些人做事情,超出了很多人的想象,一个男子在家里留宿女子,其中竟然有三名是孕妇。这个事情,说起来,还是蛮曲折的。

一、男子留宿女子很多次,其中就有三名孕妇

男子可能是真的很闲,在家里没事的时候,就想到找什么小广告啥的,解决问题。没想到,还真让他找到了,打了电话了以后,人家还真的上门服务来了。可能是邻居们发现,进入这家的女子不同,就报警了。

警方出警也挺迅速的,抓住了他们。到了派出所一审,发现男子的行为次数还不少,其中还有三名孕妇。更离奇的是,孕妇的费用比普通女子的费用高出不少,为何孕妇的价格还高不少?

不仅仅是这样,通过调查还发现,这些人背后有几个人是组织者。他们利用手机或者电脑的方式,将这些女子组织起来,把她们送往不同的地方,他们一般是按照20%左右收取佣金。

警方迅速出击,将这几个组织者抓获了。这种情况,还是比较少见的。因为孕妇出来做这种事情,真的是毁三观啊。为了钱,脸不要了吗?要是孩子出生后知道妈妈从事过这种事,怎么办?

这个男子的做法,也是挺奇特的,还将人带到家里来。这种事情,不是都外面的宾馆,更隐蔽一些吗?难道是不愿意出那个费用?还是担心自己的身份信息被泄漏啊?

二、这几个人的行为,涉嫌违法

男子的行为,涉嫌违法,这是肯定的,我们国家严令禁止这种行为。男子在家里留宿女子,男子的行为涉嫌嫖娼,按照治安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应该给予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当然,这些女子的处罚,跟男子是一样的。

不同的是,那几个组织者,就要处罚的重一些了。他们的处罚不是治安处罚,而是按照刑法进行处罚的。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卖淫罪的处罚标准是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可能这几个组织者只是想从中牟利而已,他们获得的利润也不大,仅为万元左右,但是,这个罪是犯了。组织卖淫罪不是按照获利多少来处罚的,而是按照这个行为处罚的。

这些几个人没有想到,仅仅是组织,就要承担着么大的处罚。这也说明,懂法的重要性有多大。没事的时候,多刷刷罗翔老师的视频,也是有帮助的。尤其是对这些违法犯罪的人来说。一个是警醒,知道自己应该在里面待几年,要是时间长的话,就不要做违法的事情了。一个是教育,这种事情,还是别做了。

有时候,人的贪念大了,就容易出问题。有时候,人的思想可以决定人的行为。有些人想着不劳而获,想走捷径赚钱,才走上了这样的违法犯罪道路,将自己的人生给毁了。仔细想想,这样做,还挺不值的。

三、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属于自己的天地,别做违法的事

有些人为了满足当下的生活,想到了走捷径。但是,这个捷径,是违法的。有人开玩笑说,法律基本上将所有的捷径走规定死了。想要走,只能依靠自己的双手。别想着不劳而获了!

每个人的情况不同,但相同的是,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属于自己的人生。陶行知先生说过,滴自己的,吃自己的饭,自己的事自己干,靠人靠天靠祖上,不算是好汉!不管是谁,还是要努力。

努力,不一定会出人头地,但一定可以满足自己的需要。有时候,看到别人穿金戴银,也很羡慕,那就将时间和精力,留给自己,这样就可以提升自己,实现自己的愿望。等到自己到了那个级别再看这些物质,可能就没有那么重要了。

有时候,在没有得到的时候,觉得这些东西很重要;等到拥有了以后,反而觉得不重要了。对此,大家是怎么看的呢?

罗翔《刑法学讲义》精选摘录(下)

44、基本刑处 3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追诉标准是违法所得数额在 3万元 以上,或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45、非法经营罪,基本刑处 5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6、骗取贷款罪最高可判 7年 有期徒刑,但贷款诈骗罪最高可达 无期徒刑。

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数额在 100万元以上 的,或者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等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以上的,就可以骗取贷款罪立案追诉。

47、洗钱罪,处 5年 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5%以上20%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5%以上20%以下罚金。

48、信用卡诈骗罪,基本刑处 5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信用卡诈骗,只要数额在 5000元 以上就达到了犯罪标准。

49、只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即可构成犯罪。偷逃应缴税额在 10万元以上 不满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较大。

50、刑法中有个奇特的规定是单向走私,对于文物和贵重金属,只打击出口不打击进口。

51、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 在5万元以 上,达到数额标准才构成犯罪既遂。是典型的数额结果犯。

销售金额指生产、销售者出售伪劣产品 所得和应得 的全部违法收入。

52、行人乱闯红灯,导致后侧连环追尾发生严重事故,也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

53、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形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等行为。此罪的刑罚不重,仅处 拘役或罚金 。包括四种行为方式:飙车、醉驾、超速超载和运输危险化学品。

54、律师法规定受过刑事处罚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过失犯罪的除外。

55、对于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 一年 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也构成这个犯罪。

56、刑法中的“应当”是必须的意思,至于“可以”从宽,则是可从宽,也可不从宽。

57、减刑的限度,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 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3年,未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罪犯,最少不得少于15年,且不包括缓期执行的两年。

58、出于报应主义的需要, 有期徒刑必须执行了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 ,无期徒刑,必须执行了13年以上,才可以适用假释刑期。

59、从报应主义的角度来看,罪行越重,追诉时效越长。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的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为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期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期20年。

另外,对于最严重的犯罪,保留无限追责的可能。

60、有疑问时要做有利于被害人的推定。

61、犯罪中止的有效性,如果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但最后出现了既遂结果,那就很难成立中止。

62、“能达目的而不欲”是中止,“欲达目的而不能”是未遂。行为人在没有心理强迫下放弃犯罪,属于自动中止,而在强大的心理压力下放弃犯罪,则属于被迫放弃,不能认为是犯罪中止。

63、对于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法律不是冰冷的理性机器,它要倾听、感受并尊重民众的血泪疾苦。站在事后角度的科学判断,只是一种事后诸葛亮的冷漠与傲慢。

有许多法律人喜欢做理性人的假设,站在事后角度开启上帝视角,但是没有人是理性人,人们或多或少都有弱点,也许只有机器人才是真正的理性人。法律必须考虑民众朴素的道德情感,而不能动辄以事后诸葛亮的冷漠与傲慢来忽视民众的声音。

霍姆斯大法官说: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不是逻辑。法律人要有逻辑推导能力,但更重要的是要有常识。法律人要学会谦卑地听取民众的朴素的声音。

我们在看到社会案件时,只有把自己代入一下,把自己想象为防卫人,看看从你的立场,从一般人的经验出发,判断行为是否适当。千万不要开启圣人视野,不要开启上帝眼光。法律调整的是一般人的行为,这个世界上没有理性人,只有一般人,我们都有一般人的弱点。

墨香铜臭涉嫌非法经营,需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墨香铜臭是晋江旗下签约的网络人气写手之一,作品《魔道祖师》和《天官赐福》都已经影视化,且多受关注。

她的小说拥有众多粉丝,翻拍后的电视剧《陈情令》播出后大火,口碑很不错,拍成动漫作品的《天官赐福》也是颇受好评。

她也因此被更多的人认识,在她被拘捕的新闻出来时,引发了很大关注,几次上了微博热搜。

一、什么是非法经营

一审判决出来之后,认定墨香铜臭非法经营罪名成立,举报的其他罪名不成立,很多小伙伴对于非法经营很陌生。

这里引用政法大学教授的发言简单解释一下。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罗翔曾撰文称,非法经营罪是经济领域中的“口袋罪”,其前身是1979年刑法规定的投机倒把罪。和寻衅滋事罪一样,非法经营罪最大的问题是模糊,其中最令人难以捉摸的条款是该罪第四项:“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而在这其中,非法出版就属于非法经营罪名的一种。

二、墨香铜臭构成非法经营罪的缘由

前面说到了,非法出版也是属于非法经营的一种,墨香铜臭正是因为个人志的大量出版和盈利行为,被认定罪名成立。

合法出版是指一个版本号对应一本印刷书籍,经过审批并且需要缴纳税款,而个人志出版是没有经过正规程序的,属于非法出版。

三、非法经营的惩罚

法律上对于非法经营的量刑标准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与涉案金额,单位或者个人有关。

个人犯罪的处于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留,并且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加重刑罚。

依照目前的情况,大概率是拘役罚款,具体要以官方法院的判决书惩罚为准,不要以讹传讹。

墨香铜臭确实是非法经营和出版了,所以她犯了法肯定要受到惩罚,粉丝们也应该理智对待这次事件,引以为戒。

河南小伙酒后嫖娼和技师发生完关系后,没钱付嫖资,报警后警察如何处置的?

一小伙在酒店消费后,与技师发生了关系,之后表示没有办法支付所有的款项。酒店的相关人员就让他支付,还将小伙的身份证、手机等扣在酒店里。小伙在外出借钱的过程中趁机逃走了,之后报警了。警方将扣押小伙的人抓住了,之后就进行了相关处罚。

一、扣押小伙的,属于非法拘禁罪

酒店的这几个人,虽然不是敲诈勒索,但是,他们限制了小伙的人身自由。为了避免他逃走,还将他的身份证和手机扣押在酒店。这种做法,是符合非法拘禁罪的。非法拘禁罪是指故意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这几个人是故意将小伙的人身自由给限制住了,因为小伙没有给付所有资费。这几个人的目的是为了让小伙给付全部钱财,目的是正确的,方式是错误的。虽然小伙可能有逃走的可能,但不能因此就将小伙的人身自由给限制住了。

故意限制人家的人身自由,属于非法拘禁罪。这几个人将面临法律的制裁,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这个事情,就比较严重了。相信这几个人知道了以后,会害怕的。

这几个人与小伙进行了协商,他们给予小伙一定的经济赔偿,小伙写一份谅解书,经过友好协商,双方达成了一致。小伙给他们写了谅解书,这几个人也算是破财免灾了。

二、小伙的行为,涉嫌嫖娼

小伙子在酒店里消费,是一种正常的消费行为,但是,他在酒店里与技师发生了关系,就涉嫌嫖娼了。嫖娼是以金钱为媒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小伙与技师发生关系的时候,应该是谈好了价钱的,之后没有给付,那是因为他没有钱了。

有人说,罗翔老师曾说,这个男子是懂法的,他知道不给钱就不属于嫖娼,就不会承担这样的法律责任了。这说明小伙是没有看懂罗祥老师的话,白嫖不属于强奸,不属于诈骗,但属于嫖娼。嫖娼是以金钱为媒介的,哪怕事后不给钱,事先也约定了钱数,只要约定了,那就是嫖娼。

按照治安管理的处罚办法,男子需要承担的法律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当然,那个技师也是要承担这个法律责任的,因为她涉嫌卖淫。这个事情,还是要分开来说的。

小伙子应该是没有想到,自己因为报警,竟然将自己送进拘留所。拘留的时间虽然不长,但也会让他体会到失去人身自由的感受。通过这个事情可以知道,出门在外的时候,一定要保护好自己,不要做违法的事情,要不然,吃亏的,就是自己。

小伙虽然有过错,但是,小伙入住的酒店,就可能错更大,因为小伙是在酒店里与技师发生的关系,酒店可能是存在收留或者组织技师从事卖淫活动的,要是这样,酒店就要承担更大的责任,面临更大的处罚。

三、酒店涉嫌组织卖淫

小伙在下榻的酒店与及时发生关系,之后因为没有钱给付,被酒店的人员限制了人身自由,幸亏跑出去报警了,才获得了人身自由。警方接到报警以后,立即行动,抓住了相关人员,同时对酒店进行了核查。

酒店里相关人员的行为,涉嫌非法拘禁罪;而酒店的行为,就可能涉嫌组织卖淫罪。组织卖淫罪是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通过小伙的描述,酒店符合组织卖淫罪的法律构成。

因为技师是酒店里雇佣的,还有小伙没有给付技师钱,是酒店人员出面处理的,这说明技师和酒店的关系,是雇佣关系,也就是酒店容留技师,允许她们在酒店内从事不法行为。组织卖淫罪,这个酒店是逃不掉的。

而组织卖淫罪,按照刑法的规定,依法可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也就是说酒店的法人,是要承担最低五年的刑期。不知道酒店法人知道了以后,会不会肝疼?酒店是一个合法经营的场所,容留技师从事这样的事情,就是因小失大。

相信他(她)是知道技师有这种行为的,这种行为让他(她)失去了五年的自由时光,不知道他(她)会不会后悔,希望酒店的法人在进去了以后,会反思自己的行为。出来以后,哪怕是继续开酒店,也不要容留技师做这样的事情了。大家觉得,这样的处罚,合理吗?

以上关于罗翔非法经营罪和罗翔说寻衅滋事罪内容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怎么样做还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来确定。可以来知心法律网找律师提供对自己有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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