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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县非法经营汽油事件,北海合浦成品油非法经营

今天给各位分享合浦县非法经营汽油事件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北海合浦成品油非法经营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富华法律网(www.fhysw.com),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加油非法经营怎么处理

加油非法经营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扩展资料:

案例

男子未取得经营许可证,却非法经营销售汽油。近日,湖南省汉寿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犯罪嫌疑人孙思维批准逮捕。

2013年6月,孙思维与朋友周某(已判刑)从他人手中受让了一家加油站。在未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营业证照的情况下,孙思维和周某便擅自非法对外销售93号汽油。其间,公安消防、安监、商务等执法部门多次对孙思维等下达整改通知书,可二人未予理会。

2016年3月,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孙思维等人非法经营的加油站。经查,孙思维等人累计非法销售93号汽油共计18万多升,销售金额达118万余元。2017年底被抓获归案后,孙思维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刑法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非法经营加油站 拒绝整改被批捕

非法销售汽油300余万元,淮安两男子被刑拘!查扣2辆非法改装油车

1月2日从闸北派出所了解到,在不久前派出所接到市民举报,市区有人非法经营销售汽油,民警在查获相关违法行为人后顺藤摸瓜一举查获淮阴区一非法销售汽油货场,经调查该货场自2019年2月至今非法销售汽油累计已达300余万元。

民警表示,接到市民举报线索后,公安机关也是高度重视,非法销售汽油,极易引发公共安全事故,经过调查和走访,民警顺利抓获了两名违法行为人高某和吴某,经调查,高某、吴某二人经常在市区利用车辆流动兜售散装汽油,对于自己非法经营的犯罪事实二人也是供认不讳。而民警在调查中发现二人所购的汽油均来自于淮阴区某货场,民警“顺藤摸瓜”,于元旦节前对该货场进行了查处,现场抓获一名涉嫌非法经营犯罪嫌疑人倪某,查扣非法改装储油车两辆。

经审讯,倪某对非法经营汽油销售的行为供认不讳,而他们非法销售汽油所获金额累计达300余万元。案发后第三天,主犯王某某投案自首,如实交代了自己非法经营的犯罪事实,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警方也提醒广大市民,汽油、柴油等可燃性物品,私自存储或售卖极易引发爆炸等后果,具有社会危害性,广大市民要坚决杜绝非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共安全。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非法经营买卖汽油怎么处罚

私自卖汽油可能涉及非法经营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恃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买卖汽油被逮捕了,这个要判刑吗

要判刑,私自卖汽油犯的是非法经营罪,处罚是: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场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

4、其他严重扰乱市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扩展资料

案例:老汉私自偷卖汽油被警方查获

10月28日上午,天长市公安局汊涧派出所和国保大队民警联合检查时,发现一家农机加油站非法储存、买卖汽油。

原来,76岁的郑老汉家住天长市仁和集镇农村,在儿子经营的农机加油站里干点杂活。平日里,经常有人过来询问有没有汽油卖?但是,儿子经营的农机加油站里只有柴油销售许可,没有汽油销售的资格。

今年9月初的一天,一个外地男子偷偷地卖给老郑300升汽油,老郑把这300升汽油偷偷地储存起来,偷偷地对外销售,结果,还没有卖完,就被例行检查的民警查获。

郑老汉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储存、买卖危险物质,天长市公安局对违法行为人郑某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因为郑老汉年过七十周岁,拘留不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刑法

非法经营走私成品油, 好像听说罚款10万 事情严重吗?

这个非常严重,你这是属于黑油,严重犯法,被抓的话,会判三年到15年之间?很严重的这种情况,建议你还是不要做这种事,这不是光罚款,而且是还要坐牢,你这是违法行为

非法买卖汽油是什么罪?

非法买卖汽油构成非法经营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扩展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条:

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15万元以上的;

2.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经营报纸5000份或者期刊5000本或者图书2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500张(盒)以上的,

3.单位非法经营报纸15000份或者期刊15000本或者图书5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1500张(盒)以上的。

4.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非法经营数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5.个人或单位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以提供给他人生产、销售食品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生产、销售国家禁止用于食品生产、销售的非食品原料,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违反国家规定,生产、销售国家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或者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原料,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实施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

违反国家规定,私设生猪屠宰厂(场),从事生猪屠宰、销售等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225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合浦县非法经营汽油事件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更多关于北海合浦成品油非法经营、合浦县非法经营汽油事件的信息可咨询本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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