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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非法经营,阜南非法集资案件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阜阳市非法经营,以及阜南非法集资案件对应的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药店最怕什么举报

药店怕去食药监局举报。

拨打12331举报,12331是国家食药监局在2011年12月印发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各地开通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

除电话外,单位、个人可通过信件、互联网、传真、走访、手机短信等方式,向食药监局反映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以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国家食药监局的负责职能

1、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建立让生产经营者成为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有效机制。

2、加强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和综合协调,完善药品标准体系、质量管理规范,优化药品注册和有关行政许可管理流程,健全食品药品风险预警机制和对地方的监督检查机制,构建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机制。

3、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公平对待社会力量提供检验检测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完善技术支撑保障体系,提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以上参考内容:百度百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安徽农商行系统13名高管被查 严惩靠行吃行利益输送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陈多润

图为安徽省纪委监委专案组工作人员在一起省农商行系统案件移送审理前,讨论完善审查调查报告。许怡然 摄

近日,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法院远程开庭审理蚌埠农商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绍新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和违法发放贷款罪案件。目前,安徽省农商行系统已有11名高管被移送检察机关,另有2名高管正在接受审查调查。

农村商业银行不同于其他商业银行,其定位于“三农”,是乡村地区金融服务的主要供给者,为农户以及涉农企业提供普惠金融服务,以解决这些主体资金不足的困境。

以“支农支小、服务地方经济”为宗旨,安徽农商行系统存贷款规模等10多项主要经营指标,已连续多年位居全省银行业第一位。那么,近年来农商行系统腐败案为何频频发生?背后暴露出哪些问题症结?

涉案金额巨大、作案手段隐蔽复杂、“抱团腐败”特点突出

去年4月2日,安徽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下称省联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陈鹏接受审查调查,随后半年多时间里,包括省联社原党委委员、副主任孙斌,原党委委员、阜阳审计中心副主任汪侠以及蚌埠、凤台、安庆等多地农商行高管被查。

同年12月21日,陈鹏涉嫌受贿一案开庭审理。其被指控多次直接或与他人共同收受财物7800多万元,其中仅收受某保险公司总经理一人的贿赂就超过6000万元,成为该省近年来查处的省管干部案件中涉嫌受贿金额最高的一例。

“这些案件的一大特点,就是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省纪委监委办案人员钱硕告诉记者,根据已查明的情况,被查处的13名高管中,有7人涉嫌贪腐金额超过了1500万元,其他被查高管也都达数百万元。

“我们对孙斌采取留置措施时得知,他当天凌晨刚结束赌场上连续50多个小时的‘奋战’。”钱硕介绍,调查发现,孙斌喜欢赌博,动辄输赢十几万,还酷爱打高尔夫球,足迹遍布全国。

金融领域的专业性和复杂性,为一些腐败分子以权谋私提供了心理安全屏障。钱硕介绍,在省农商行系统腐败案件中,一些被审查调查对象上下合谋、共同作案,把业务链变成“腐败链”,“抱团腐败”利益均沾,作案手段隐蔽复杂且事先精心策划,反调查能力强,具备高智商犯罪特点。

调查发现,2015年至2017年,时任阜阳颍东农商行董事长汪侠伙同几名下属,在颍东行增资扩股时,3次借用企业资质从颍东行贷款1亿多元,转过头来再购买颍东行的股权,靠行吃行,空手套白狼,仅其一人就涉嫌非法获利上千万元。

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

随着案件调查的深入,省农商行系统党建工作责任制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体制机制不健全、监管薄弱等问题也暴露出来。

在一些发案单位,从分管领导到具办人在尽职调查、关联性审查和风险评估事项上不尽职、不负责,甚至以“这是董事长介绍来的”暗示他人,以至于同笔业务在多个关键环节都存在违规问题。

“省农商行系统普遍对党的建设抓得不紧,一些高管片面强调经济属性而忽略政治属性,认为农商行是民营资本控股,股东说了算,甚至以公司法为由排斥党的领导。”省纪委监委办案人员徐光华分析。

据了解,安徽省绝大多数农商行由民间资本控股,一些民间资本入股动机就是“要钱要权”,谋求高分红、巨额贷款,甚至隐形控股或结成一致行动人谋求控制权,少数农商行高管还与大股东内外勾结,造成了风险隐患。

苏绍云在担任桐城农商行一把手期间,一名大股东支持苏绍云领高薪、盲目扩张,苏绍云则为其获取大额信贷资金大开方便之门。

据介绍,在对农商行的监管中,监督制约缺失、压力传导不到位等问题较为突出。银保监部门虽有监管权但不是主管部门,市县党委政府没有具体管理职能,国有资本在农商行股本中的占比也明显偏低,部分农商行甚至没有国有资本。省联社虽然行使行业管理职责,但管理手段有限,各农商行都是独立法人,具有总行级权力,大额贷款、大额投资不需要向省联社报批,甚至不用报备。

“看不到,看不全,看不准,管不了。”驻省联社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李明和认为,省联社扁平化管理83家农商行,管理半径过长,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监管薄弱、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

查病灶促整改,强化系统监管和内部治理

在查处陈鹏等腐败案件后,省联社党委及时开展了“党建融合发展年”“强基固本正风肃纪年”两个专项活动,力求破解党建与业务“两张皮”、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

在处置省农商行系统腐败案件时,省纪委监委同步做好查办案件和处置金融风险统筹衔接,强化系统监管和内部治理。省纪委监委专案组直查直办省联社高管案件,领办、督办县级农商行高管案件并指定管辖、异地查处,统一指挥调度,严防系统风险。

针对案件暴露的问题,省联社党委一一整顿。一方面,督促相关农商行对大股东不当关联交易等行为进行重点整改、整治,规范股权管理和股东贷款。另一方面,聚焦“三重一大”、信贷投放、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制定48项负面清单,并及时修订了员工招聘、交流轮岗等关键制度,增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压缩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省联社党委还从选人用人风气入手,开展专项整治。去年累计调整农商行一把手25人,推动纪委书记异地交流任职16人,1名农商行董事长和1名行长因缺乏责任担当、群众意见较大被免去职务。

随着各项整顿、整治工作的推进,省农商行系统主要发展指标均得到优化,服务实体能力显著增强。据统计,去年底,全系统发放涉农贷款、小微贷款分别较年初增加500亿元、700亿元,其中扶贫贷款总额占全省85%以上,进一步回归支农支小、服务实体的本源。

“查处腐败案件,不仅没有影响全省农商行的发展,还让全系统干部员工看到了高压惩治腐败、严格管理干部的坚定决心,提振了干事创业信心,激发了推动改革发展的正能量。”安徽省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钟园说。

阜阳市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燃放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燃放管理相关工作。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本条例所称大盘香,是指利用各种可燃材料、粘合剂、添加剂等制作的整体直径超过五厘米、高度超过十厘米的盘状或者其他形状的香。第四条 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中确定的中心城区及阜合现代产业园区规划范围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阜阳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全年禁止燃烧大盘香。

市人民政府根据城乡发展需要,可以适时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的区域和时间,并向社会公布。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并公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的区域和时间。第五条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外,下列场所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四)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及周边一百米范围内;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教育机构;

(七)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

(八)殡仪馆、公墓等公共祭扫场所;

(九)监狱、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

(十)旅游景区、林场、公园、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十一)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地;

(十二)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其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设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警示标识。第六条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本市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

市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提示市民在此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第七条 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燃放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全市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燃放管理工作,建立烟花爆竹和大盘香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区域内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的燃放管理工作,监督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燃放管理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燃放管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及时劝阻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的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燃放管理执法活动。

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做好本区域内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燃放管理工作。第八条 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以及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依法查处非法经营大盘香的行为。

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依法查处违反规定燃烧大盘香等行为。

环境保护、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质监、交通运输、旅游、财政、民政、教育、气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燃放管理相关工作。第九条 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燃放管理工作。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日常宣传、引导、监督,组织属地管理区域的村民、居民以及住宿、餐饮、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制定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燃放管理公约,并监督实施。

物业服务企业以及提供庆典、宴席、殡仪等服务的经营者,对经营管理区域内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的行为,应当及时予以劝阻,或者向公安、城管执法部门举报。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开展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燃放管理的宣传。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开展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燃放管理及移风易俗的公益宣传。

学校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加强对学生、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的安全教育和监管。

汽车经销商厂家没有授权工商部门查了会怎么处罚

 事例一:最低消费无依据 霸王条款要不得2010年2月4日,池州市东至县洋湖村王先生向东至县工商局申诉镇自来水厂强行收取最低消费水费不合理。接诉后,东至县洋湖工商所工作人员立即赶往王先生家中了解具体情况。经调查,该镇100名用户共被水厂收取最低消费金1935元。原来,水厂为了方便村民用水,投巨资给村民装上自来水,但许多家庭因为外出务工,长期不用水,而为了确保其他用水户正常供水,水厂机器又不能停止运转,水厂为此难以为继,连贷款利息都还不上,因此从2008年底开始实行最低消费每月6吨9元这项规定,以帮助水厂维持运转。随后,执法人员赴水厂展开调查,调取供水协议982户,所有协议中均有最低消费条款内容。2010年2月8日,当地工商、消协、镇政府相关领导及部分消费者代表、水厂负责人召开协调会,通过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水厂负责人表示接受消费者协会的调解和工商执法部门的处理,承诺会后立即返还王先生等所有最低消费水费,并取消所有最低消费条款,同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格式合同备案审查。事例二:酒店安全存隐患 旅客摔伤要赔偿2010年5月6日,夏某电话投诉:5月3日,夏某的弟弟公司乔迁,邀请兄弟姐妹来黄山做客,夏某和妻子等8人从合肥乘车到黄山入住某酒店,晚上参加弟弟公司乔迁之宴后回到酒店睡觉,进卫生间洗澡时,不幸摔倒,当晚送黄山市人民医院医疗,经透视诊断夏某右肋骨三根骨折,需要住院治疗。夏某找酒店要求赔偿时,酒店却答复其是由于自己酒醉摔倒,与酒店无关。夏某气愤之下,电话申诉黄山市徽州区工商分局,请求维权。徽州区工商分局接到申诉后立即进行调查,证实夏某申诉情况属实。经调解,酒店承担夏某医疗费人民币4000元;今后夏某来黄山免费入住该酒店标准间10次,优惠价4800元。事例三:房屋质量堪忧 望江工商维权2010年3月14日望江县工商局接到消费者曹先生申诉电话,称在望江县××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某某花苑购买了一套房子,可是住进没多久,就发现房屋的外墙壁严重渗水,因此造成他家的房屋装潢受损,曹先生多次找开发商要求赔偿,但一直没有结果,只好请求县工商局给予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望江县工商局受理该投诉后,立即开展调查,证实情况属实。2010年3月18日,双方当事人到县工商局接受调解。工作人员依据《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九条关于房屋保修期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调解,阐明了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应当履行的义务,被诉方龙湖花苑××房地产开发公司最终承诺将渗水的外墙修好,共花去维修费1.6万元,此事得到圆满解决。事例四:货车屡坏屡修惹人烦 工商耐心调解解民忧2010年4月,怀远县运输个体户张先生从蚌埠市一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辆前四后八大货车,购车款31万元,自购车之日起,由于货车离合器的质量问题,造成连续到服务站维修达11次,影响了该车的正常运输,给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6.7万元。2010年8月24日,消费者张先生在和销售公司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申诉到蚌埠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要求退车并赔偿经济损失。接到申诉后,该中心工作人员及时与汽车销售公司取得联系并对事件进行了调查了解。经过与蚌埠销售商、合肥办事处以及青岛总部的协调沟通,最终促成消费者和经营者达成了合解协议,由销售商把汽车彻底维修好正常行驶外,再一次性补偿5万元,使投诉得到圆满解决。事例五:劣质农药损庄稼 红盾护农不手软2010年12月6日,亳州市利辛县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接到胡集镇农户申诉,称“阜阳柴胡良种繁殖场”经营的农药涉嫌不合格,致使多户农民农田大面积减收,请工商部门调查处理,并希望赔偿损失。接到投诉后,利辛县工商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阜阳柴胡良种繁殖场”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调查取证,调查证实该单位涉嫌超范围经营农药。根据投诉方反映的情况,执法人员对“阜阳柴胡良种繁殖场”库存的三种涉嫌不合格农药进行抽样封存,送阜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鉴定,经鉴定,送检的三种农药均为不合格农药。利辛县工商局立即依法取缔其非法经营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及不合格农药,合并罚没款共计150000元。“阜阳柴胡良种繁殖场”与受害农民达成一致协议,赔偿50户受害农民共计189362.4元。事例六:购物商城售假酒 加倍赔偿不含糊消费者张某于2010年8月11日在亳州市涡阳县某购物商城购买贵州茅台酒12瓶,价值9816元,在饮用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怀疑是假酒,遂于2010年8月17日到亳州市涡阳县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申诉。当地工商部门立即联系茅台酒厂家进行鉴定,确认该茅台酒系假酒。在违法事实面前,该商城不得不低头接受工商部门调解,退还消费者所购酒金额9816元,并按《消法》赔偿消费者9816元。随后当地工商部门依法对该商城进行立案处罚。事例七:购买保健品需谨慎 购物发票应看清姚某某于2010年9月4日在巢湖市某公司购买了36盒某保健食品,价值7164元,食用后出现头晕、烦躁、失眠、食欲减退等现象,此时才发现发票上开的是“信息咨询管理费”,申诉人要求退货遭经销商拒绝,遂于2010年11月8日向巢湖市12315申诉举报中心提出申诉。巢湖市居巢区工商局执法人员于2010年11月9日展开了全面调查,经多次调解,最近经销商同意姚某某将所购买的剩余产品退还并一次性返还姚某某人民币5970.00元。事例八:三轮失控车主受伤 12315帮助索赔消费者卢先生向阜阳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申诉:称其在阜阳市某三轮车总汇购买一台三轮摩托车,购买三天后在行驶中发生交通事故,卢先生腿部骨折被送往医院救治。经当地派出所出警后认定事故原因为现场三轮摩托车车头锁死。卢先生在医院住了19天,花费了1.3万元医药费。出院后,卢先生向阜阳市12315申诉举报中心申诉,要求三轮车生产厂家和经销商赔偿损失。接到申诉后,12315工作人员经过一系列的调查了解,发现此三轮摩托车有质量问题。随后12315工作人员找到三轮车经销商,经过与厂方、经营者及消费者多次协商,最终达成一致,厂方与经营者联合赔付消费者医疗、误工、两次手术费用共计3.5万元人民币。事例九:房屋装饰不符标准 有违诚信需弥补家住金寨县梅山镇龙井村水库村民组的消费者任先生于2007年9月18日在金寨某置业有限公司购买商品房一套,当时合同中约定商品房外墙贴面砖。任先生于2009年1月接房后,发现交付房屋的外墙并没有贴面砖,为此,任先生和该置业公司几经争执也未达成共识,无奈之下,任先生带着相关材料,于2010年1月11日来到六安市金寨县工商局申诉,要求该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未尽义务或赔偿经济损失20000元。接到申诉后,金寨县工商局立即开展调查,证实任先生所反映的情况属实。最终经调解,该置业公司同意按照任先生看房买房时给予的承诺和合同中的相关约定,将任先生购买的商品房在1个月内补上面砖,使其达到商品房合同中约定的装饰标准。事例十:快递物品易丢失 保价协议需遵守2010年3月13日,铜陵市民黄先生通过北京某物流有限公司铜陵分公司快递一台液晶电视至上海维修,数日后,黄先生与上海维修方联系,被告知尚未收到黄先生快递物品。3月22日,黄先生至该公司询问时,快递公司确认黄先生所寄物品在运输过程中丢失。黄先生提出自己在办理邮寄手续中对该液晶电视进行了保价,保价金额为7000元,但快递公司未对赔偿事宜做出明确回应,于是黄先生向铜陵市工商部门申诉,请求维权。经工商执法人员调查核实,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的规定。经多次协调,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北京某物流有限公司铜陵分公司分期赔偿黄先生的经济损失7000元。

以上关于阜阳市非法经营和阜南非法集资案件内容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怎么样做还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来确定。可以来知心法律网找律师提供对自己有利方案。

  • 个人买下烟花爆竹多少算违法运输
  • 烟花爆竹运输多少数量为之违法
  • 烟花爆竹处罚条例(禁放烟花爆竹处罚条例)
  • 烟花爆竹条例(烟花爆竹条例执法检查报告)
  • 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在烟花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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