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一下关于工伤职工死亡配偶有啥待遇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工伤死亡赔偿配偶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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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死配偶怎么赔偿
配偶因为工伤死亡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 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 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 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 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 支配收人(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21810元)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 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 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职工工伤死亡家属待遇有哪些
职工工伤死亡家属待遇有这些:
1、获得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丧葬补助金;
2、获得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的丧葬补助金;
3、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比例的供养亲属抚恤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家人工伤死亡后亲属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家人工伤死亡后亲属可以享受的待遇: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条,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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