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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事故怎么打官司的信息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交通事故怎么打官司,以及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交通肇事如何起诉

第一步:明确要“告谁”。

打官司中,“告谁”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告的对象不对,不仅浪费了时间、人力、财力,还达不到要求赔偿的目的。

第二步:收集证据。

第三步: 合理要赔偿。

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涉及的赔偿问题一般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人身伤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等。其中,误工费包括两部分,一是当事人在看病、住院期间不能上班造成的误工费,二是因处理交通事故善后事宜的误工费。

第四步:书写起诉状,写明诉讼请求,提交至法院。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自人民调解委员会作出终止调解之日起三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

第八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起诉对方?

第一步:明确要“告谁”打官司中,“告谁”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告的对象不对,不仅浪费了时间、人力、财力,还达不到要求赔偿的目的。在“告谁”的问题上,首先要看发生事故时对方所驾车辆行驶证上的车主是谁,如果是肇事司机本人,那就直接起诉他。如果车辆另有其主,可以将肇事司机与车主作为共同被告一起起诉。如果车主是单位,可以将单位一并作为被告告上法庭。第二步:拿到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认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定机关,虽然其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经当事人予以质证,不能当然成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但它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的重要证据,在诉讼中,对于证明双方当事人各自应负的责任程度仍具有重要的意义。案件起诉至法院后,法院固然应当根据法庭调查的事实对事故责任进行确认,调查范围不受公安机关责任认定书的限制,但在通常情况下,当事人没有确凿证据推翻责任认定书的内容时,法院都会采信公安机关对责任的认定,并以此为基础确定有关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因此,当事人在拿到交通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时,一定要仔细看清责任认定内容。如果不服,要及时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交通事故如何起诉?

第一步:明确要“告谁”;

第二步:收集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认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定机关,虽然其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经当事人予以质证,不能当然成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在诉讼中,对于证明双方当事人各自应负的责任程度仍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三步:合理要赔偿;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涉及的赔偿问题一般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人身伤害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起诉需要提交以下的材料:

(一)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二)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4、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最好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5、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6、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7、其他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以上证据材料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相应增减,并按民事起诉状的份数提交给人民法院。

(三)还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3、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法庭调解。

4、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向法院告诉庭提出再审申请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拓展资料: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等。其中,误工费包括两部分,一是当事人在看病、住院期间不能上班造成的误工费,二是因处理交通事故善后事宜的误工费。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119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交通事故该如何打官司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打官司的程序:1、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列名被告和诉讼请求;2、法院立案后在7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书副本;3、被告在15天内向法院递交答辩状;4、法院通知开庭时间,开庭时原告必须到庭,否则按自动撤诉处理。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收到判决书15日内通过一审法院向上一级法院上诉。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八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交通事故怎么起诉肇事者

交通肇事如何起诉的流程:1、需要携带起诉状和相关的证据材料去法院起诉;2、等待法院立案并受理;3、法院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4、在当事人履行判决规定的赔偿义务之后,若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

一、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扣车:

1、因交通事故处理需要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需要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应当妥善保管。

2、需要对事故车辆进行检验、鉴定的,交管部门应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具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级交管部门批准。交管部门应与检验机构约定检验完成的期限,约定期限不得超过20日,超过20日的,应当报经上级交管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

3、交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2日内,将检验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检验。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交管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二、超速行驶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3、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4、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5、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6、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交通事故法院起诉流程?

 发生交通事故,是我们每个人都不想看到的事情。因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对于事故双方都有非常大的影响。那么,交通事故纠纷起诉流程是什么呢?交通事故诉讼流程作为交通事故诉讼知识中比较重要的一部分了,针对相关的法律疑问,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具体介绍相关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参考,希望阅读完后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纠纷起诉流程是什么

(一)起诉和受理

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

(二)审理前的准备

法院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附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15日内提答辩状,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检诉讼材料进行必要的审理前的准备工作。

(三)开庭审理

1、开庭三日前通知诉讼参与人。

2、审理前核对讼诉参与人,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讼诉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3、法庭调查:

(1)当事人陈述起诉请求和理由。

(2)证人作证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作证。

(3)出示证据。

(4)宣读鉴定结论。

(5)宣读勘验笔录。

(6)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所有的证据。

(7)质证双方就赔偿争议所得供的证据应互相质证。

4、法庭辩论。原告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及答辩后互相答辩。

5、法庭辩论终结,双方当事人争议核实清楚后法庭调查结束,应依法作出判决。

6、法庭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

普通程序的审判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需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一审普通程序结束后,如果当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诉,则一审裁判不生效力,而进入二审程序。

二审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终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一经宣告或送达当事人就具有法律效力,对此裁判,当事人即不能再行起诉或上诉。

二、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管辖法院

以下法院都有权管辖:事故发生地法院、车辆最先到达地法院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任选其一进行诉讼。

实践中考虑到案件送达、财产保全及先予执行等因素,建议在选择管辖法院时:

第一,如果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已查扣事故车辆的,宜由事故发生地法院管辖;

第二,否则,选择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更有利于及时有效地解决好纠纷。

三、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当事人

(一)具有原告主体资格的当事人范围

所有因交通事故而获得经济赔偿或补偿的当事人都可以起诉,具体包括:

1、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

2、交通事故造成受害者伤残或死亡的,还应包括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或死者生前实际抚养、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

3、因交通事故遭受直接财产损失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可列为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被告范围

我们根据交通事故肇事车辆性质的不同,针对被告范围作不同的说明:

1、肇事车辆是单位的,且驾驶员系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并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应将单位列为被告,作为赔偿义务主体。

(注:肇事车辆是单位的,但驾驶员不是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不宜列单位为被告,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将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列为被告负责垫付。)

2、车辆属于挂靠经营的,且能够证明该事故发生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应将挂靠人和被挂靠人列为共同被告。

(注: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约定被挂靠人对交通事故的后果免责的,仅在双方之间具有约束力,对外不生效。)

3、车辆出借或出租给他人使用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将租用人列为被告;

但如果出借人或出租人有过错的,也可以将出借人或出租人列为被告,比如知道自己的车有缺陷,知道借用人或租用人无证驾驶或饮酒驾驶。

4、机动车被盗后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将肇事人列为被告,被盗机动车的所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5、车辆转卖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的,如何确定赔偿义务主体,学术界争论较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给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函复([2001]民一他字第32号),“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营运,也不能从该车的营运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损害承担责任”的精神,应将车辆的实际占有人(即事实车主)列为被告,作为赔偿义务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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