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如何补办招工手续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补办招工手续一定是第一家企业吗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富华法律网(www.fhysw.com),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三年前的招工可以补办吗
- 2、招工手续怎么补办?
- 3、怎样补办档案招工手续
- 4、工作调动手续丢失怎么补办?
- 5、档案中没有招工手续
三年前的招工可以补办吗
1、劳动合同其实不必鉴定的,鉴定只是自愿程序,只要双方签字就生效了,只是鉴定更加有保障
2、招工手续当然是要办理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应当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经办机构办理用工登记手续,因为这牵扯到社会保险还有很多问题,招工手续要到你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办理
如何办理招工手续。规定称:“用人单位录用劳动者为全日制职工的,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材料,到本市劳动行政部门所属区县职业介绍所办理招工登记备案手续。”依该法条:用人单位具有办理登记的义务。规范性文件规定用人单位具有办理登记的义务,用人单位也可以委托持有合法《职业介绍许可证》的职业介绍机构代办;办理登记的对象。用人单位以各种形式招用的劳动者(合同工、劳务工、非全日制工等)都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如不办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招工手续怎么补办?
档案里缺少招工手续,如何补招工表,档案调京流程
招工手续是:在一般情况下,企业招人要到当地(注册)区、县劳动部门的职业介绍中心去办理招工登记,要用什么样的人才,针对企业的性质和用人的要求,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职介中心和人才中心登记招用。劳动职介中心针对企业用人的要求相关人员。
确定招用人员以后,要按规定到当地劳动部门办理招工填表录用备案手续,
这是对每个职工具体负责的一种体现,也必须要这样办理,如不办理,又不整改,对企业进行处罚。
在办理招聘录用填表备案手续过程中,企业要带全以下材料:
1)个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2)本人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的身份证;
3)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盖章)、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盖章);
4)如果是失业人员,要带上就业卡,学生带上毕业证及有关证明材料;
5)下岗人员带上下岗证;
6)企业带上存档合同书。
怎样补办档案招工手续
法律分析:一、用人单位去自己所在区、县就业促进中心所属劳动力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完招工登记备案后,按国家和本市、区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做好劳动者人事档案的调集、保管等工作。如果单位有权保管人事档案的,可以由单位保管;如果无权保管要求的,可以请人才服务机构(由本人或新单位办理委托存档手续,人才服务机构应该与本人或单位签订保管合同,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内容)或就业促进中心代为保管。
二、单位有权保管档案的转递与接收方法:
1、由招工对象的原先单位直接将档案转递到新的单位,原单位在转递档案时,要填写一份《转递档案通知单》,按转递通知单的要求认真填写收档的单位、档案的名称、材料的分数等,人事档案部门盖章,将转递通知单放入档案袋内,严密封好,以机密件发出。收档的单位,经核对无误后,应该在回执上签名加盖公章后及时以挂号信方式邮寄给原单位;
2、通过所在区、县就业促进中心代转,等到单位所在区的就业促进中心收到档案后,用人单位凭原来招工单中取档一联办理取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九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确定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中央国家机关根据档案管理需要,在职责范围内指导本系统的档案业务工作。
第十条 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档案。
第三十一条 向档案馆移交、捐献、寄存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可以优先利用该档案,并可以对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档案馆应当予以支持,提供便利。
工作调动手续丢失怎么补办?
有两个解决办法:1、是保留在原地 2、是把人事档案由接收单位接收,到当地的主管部门。户口对于你工作来讲没什么大的意思,但人事关系比较重要
档案中没有招工手续
档案里的招工手续不一定在户籍地办理,在工作地办理也是可以的。
档案的身份分两种,一种是全日制的高校毕业生有报到证代表的是干部身份。
如果是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档案中需要有招工手续。
在别的城市办理招工手续也是可以的。
学籍档案转变为人事档案一般分为两种:1,统招生毕业发放报到证;2,非统招生参加工作办理招工手续(注:很多地区取消了招工手续)
以上的意思是说从学生踏入社会工作的过程需要在你档案中的有记载。非全日制院校的毕业生档案,需要补档案身份和转正定级之后,才能存放到人才市场。
可以委托业人事代理机构补办招工就业手续。
如何补办招工手续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更多关于补办招工手续一定是第一家企业吗、如何补办招工手续的信息可咨询本站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