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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和辞职有什么区别,辞职和辞退的区别

今天给各位分享一下关于辞退和辞职有什么区别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辞职和辞退的区别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现在开始吧!

辞职与辞退的区别具体有哪些

辞职 和辞退都是解除职工和单位之间行政隶属关系的行为,都是行为主动方的一项法定权力。都必须考虑对方的正当权益,都要经过法定程序才能生效,都是一种中性行为,没有惩处对方含义,在行为生效后一些事务的处理也有许多相似或相同之处。通过辞职或辞退来解除职工和单位之间的行政隶属关系,事关行为主动方依据国家政策 法规 行使自己的法定权力,保护自身权益和遵重对方的权益。因此,认识并正确理解辞职和辞退的差异,是有必要的。 1、辞职和辞退行为主体不同。 辞职的行为主体只能是职工个人,辞退的行为主体只能是单位。因此,不管是什么原因导致职工与单位之间行政隶属关系的解除,只要不是职工主动,就不能构成辞职;不是单位主动,就不能构成辞退。在通过法定程序来解除职工与单位之间的行政隶属关系时考虑到实际事由是必要的。然而,通过哪一种解除职工和单位之间的行政隶属关系,第一前提条件就是职工和单位谁是行为主体。 2、辞职和辞退和政策支持和政策约束不同。 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在赋于(或承认)职工和单位以辞职和辞退的权力这些规定对辞职辞退的作用概括为政策支持和政策约束两类。所谓政策支持,指的是有关的政策法规对辞职辞退行为的成立给以支持;政策约束指的是有关的政策法规使辞职辞退行为不能成立或对其在立附加条件。比较起来看,辞退的政策支持和政策约束都十分明确,并且辞职的政策支持比辞退的政策支持大得多,辞职的政策约束比辞退的政策约束小得多。也就是说,辞职成立的事由是很广泛的,辞退成立的事由则是相当有限的。 3、辞职和辞退成立的事由在性质上不同。 辞职和辞退虽然都是中性行为,没有惩处方的含义,但辞职和辞退能够成立所依据的事由在性质上有明显的不同。以目前的政策法规来看,辞退成立的法定事由,绝大部分是属于职工本人有程度不同的违纪行为。辞职却不是这样。所以,人们、社会和单位以辞职人员和辞退人员的看法是不一样的,往往认为被辞退是不光彩的。 4、辞职和辞退的程序不同。 辞职首先要由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而辞退单位无需向任何人提出申请。根据现行文件中对相关程序的规定,如果单位及有关机构有意拖延,因职工辞职而发生争议的时间,最长可距职工最初提出辞职申请六个月之久。而因辞退发生争议的时间,最长也只能是在单位向被辞退职工签发“辞退证明书” 后15日之内。实际情况中,有极少数单位或办事人员就是利用这种程序上的不同来达到不正当的目的,阻挠职工的合理辞职。 5、 辞退和辞职涉及的经济偿付不同。 做为被辞退者一定时间内的生活保障和其在本单位工作的补偿,单位需按有关政策的规定向被辞退职工支付法定数额的辞退费。而辞职职工不需向单位偿付任何费用(培训费除外)。在培训费方面,辞职人员需按规定向单位偿付自已使用过的培训费,对于辞退则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还可以看出,辞职辞退时,在照顾单位和职工个人两方的正当权益方面,国家政策是向个人倾斜的。这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时期是必要的。 我们发现,有些情况下是劳动者主动向单位提出辞职,但有些时候却是用人单位将员工辞退。在说到辞职与辞退的时候,可能很多人其实分不清楚,然后经常就用错词汇。所以如果之后劳动者单方面要与单位 解除劳动合同 的话,这个时候往往就是向单位提出辞职申请。

辞职和辞退有什么区别?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退是指解除聘任的职务,不再聘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辞职和辞退有什么区别

员工主动离职和单位辞退的区别如下:员工主动离职可能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因为个人原因辞职,另一种是被迫辞职。个人原因辞职的,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不需要任何理由,也不要用人单位同意,但此时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被迫辞职的,如果存在以下情形,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您清楚了吗?

辞退和辞职的区别

【法律分析】:自己辞职和被公司辞退的区别:

1、主体不同,辞职的主体是劳动者本人,辞退的主体是用人单位;

2、后果不同,辞职的后果就是没有赔偿,除非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被辞退有赔偿,除非劳动者存在可以被辞退的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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