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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工伤死亡需要什么材料
1、职 工伤 亡事故报告表(事故发生之日3个工作日内报送); 2、 工伤认定申请表 1份(此表及以下材料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一同报送); 3、事故人和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 劳动合同 (原件并复印件); 4、事故人的 身份证 或暂住证(原件并复印件); 5、首次就医病历及诊断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并复印件。 《 工伤认定办法 》第四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 职业病 防治 法规 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 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 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保险报销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一、填报《工伤职工医疗费用报销单》(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
三、《工伤案件登记备案表》。
四、本人公民身份证复印件。
五、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底单、门诊病历、医疗费票据、医疗费用清单;情况紧急时,就近医疗机构急诊单据,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予以报销;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六、诊断证明及住院病历复印件。
七、转诊、转院治疗的,要提供《工伤职工转诊、转院审批表》。
八、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需要继续治疗和工伤复发需要治疗的,要提供《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
九、其他规定的材料。
【拓展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一、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报工伤险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需要的材料有:
1、对工伤职工的医疗费审批时,需凭工伤认定受理通知书、决定书、住院审批手续等材料;
2、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审批时,需凭盐城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的伤残鉴定通知书办理结
3、因工死亡职工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审批时,需凭工伤认定受理通知书
等材料。
工伤死亡赔偿需要哪些资料
工伤死亡赔偿需要的材料如下:(1)《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3)工伤发生当月的缴纳工伤保险费名册(缴费大厅负责人签字盖章);(4)医疗机构收费收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另有用途请事先自行复印);(5)住院的提供住院证明、医疗证明书、病案首页、住院病历、出院小结、出院证明;门诊提供病历或疾病证明书复印件;门诊检查的需要提供各项检查报告单原件或复印件(包括B超、X光、CT、核磁共震等);(6)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包括住院用及门诊);(7)批准在统筹地区以外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须提供《新源县工伤职工转院转诊申请表》;(8)继续治疗的需提供《继续治疗确认书》原件;(9)旧伤复发的需提供《旧伤复发确认书》原件;(10)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11)证人证言及身份证复印件;(12)参保单位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超过工伤事故发生时间30日的,须提交《工伤认定受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办理工伤死亡需要的材料
办理工伤死亡需要的材料如下:一、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申报的1、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表(事故发生之日3个工作日内报送)2、工伤认定申请表1份(此表及以下材料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一同报送)3、事故人和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原件并复印件)4、事故人的身份证或暂住证(原件并复印件)5、首次就医病历及诊断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并复印件)6、工作考勤记录卡(原件并复印件)7、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并复印件)8、事故调查报告二、事故人或直系亲属申报的1、工伤认定申请表1式2份2、事故人和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或单位有效工作证、单位签章工资表、单位签章的从事本职工作证明等(原件并复印件)3、事故人的身份证或暂住证(原件并复印件)4、首次就医病历及诊断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并复印件)5、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照片等有关证据6、事故发生详细经过7、单位、企业法人注册登记资料(可到工商部门查询)。
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办法》第六条办理工伤死亡需要的材料如下:一、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申报的1、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表(事故发生之日3个工作日内报送)2、工伤认定申请表1份(此表及以下材料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一同报送)3、事故人和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原件并复印件)4、事故人的身份证或暂住证(原件并复印件)5、首次就医病历及诊断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并复印件)6、工作考勤记录卡(原件并复印件)7、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并复印件)8、事故调查报告二、事故人或直系亲属申报的1、工伤认定申请表1式2份2、事故人和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或单位有效工作证、单位签章工资表、单位签章的从事本职工作证明等(原件并复印件)3、事故人的身份证或暂住证(原件并复印件)4、首次就医病历及诊断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并复印件)5、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照片等有关证据6、事故发生详细经过7、单位、企业法人注册登记资料(可到工商部门查询)。
报工伤保险需要什么资料
报工伤险需要的资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四、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五、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拓展资料】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
2016年5月1日起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2015年关于降低工伤保险平均费率0.25个百分点和生育保险费率0.5个百分点的决定和有关政策规定,确保政策实施到位。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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