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征地拆迁 > 拆迁官司

拆迁起诉管用吗,拆迁被起诉

今天给各位分享拆迁起诉管用吗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拆迁被起诉进行解释,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拆迁补偿问题能否起诉

1、可以起诉。 2、 拆迁补偿纠纷 怎么处理: (1)行政裁决。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 拆迁安置协议 ,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 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2)行政或司法强制。行政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 行政裁决书 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强制拆迁。司法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行政强制或司法强制只能选一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请或申请强制拆迁,必须非常慎重。

我老家要拆迁,但是赔偿款我们认为不合理,现在回复我们让我们通过诉讼解决,请问这类的官司能赢吗?

碰到这种情况,首先要明白只要你不愿意,就不能强制拆迁,所以说觉得赔偿款不合理,就不签字同意,不用我们提起诉讼。

村民因房子拆迁纠纷打省长热线管用吧?

拆迁纠纷可以拨打12345市长热线。

拆迁是关系到民计民生的大事,双方当事人一定要心平气和地谈,拆迁办有义务给拆迁户讲清楚拆迁政策和条件,达到拆迁户满意为止,当然是政策允许的范围之内,不得无理取闹。如果拆迁人员态度不好、强横无理,拆迁户是可以去有关部门投诉或上访。具体到故意或恶意的使坏应该不能而且他们也不敢违背法律法规的界定而去走而挺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七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解决房屋拆迁合同纠纷的诉讼程序及注意事项

程序: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不符合约定的,按照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以下两种情形。

其一,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搬迁期限届满后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二,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且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注意事项:关于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问题 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的内容是条例第13条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 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与行政裁决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裁决不服的,都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行政裁决的事实认定、行政程序、法律适用、有无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等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拆迁政府对我不服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吗

对政府拆迁决定不服可以直接 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 条例》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 申请行政复议 ,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三十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 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一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 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的,依法给予 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二条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三十三条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第三十四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由发证机关 责令限期改正 ,给予警告,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估价师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注册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规定,对政府部门的拆迁决定有争议的话,不需要申请行政复议,可以在没有 行政复议决定书 的情况下依法提起行政诉讼。问题是政府部门是有权利依法对房子进行强制拆迁的,比如违章修建的房子。违法强拆的,可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

以上系笔者关于拆迁起诉管用吗以及拆迁被起诉一些小小看法见解,若有不当之处烦请批评指正,若有什么建议意见,欢迎大家留言探讨。

  • 拆迁打官司会影响后代吗,拆迁官司胜率大吗
  • 起诉期能拆迁吗,拆迁起诉时效
  • 房屋拆迁补偿如何起诉,房屋拆迁补偿如何起诉公司
  • 拆迁问题起诉期限怎么算,拆迁起诉有起诉期吗
  • 拆迁官司怎么判刑的,拆迁打官司有多严重
  • 拆迁赔偿纠纷起诉书腾退,拆迁房屋起诉状
  • 起诉状房屋拆迁到期,起诉状房屋拆迁到期怎么写
  • 拆迁签字了打官司,拆迁已经签字
  • 拆迁可以起诉征地赔偿吗,拆迁可以起诉征地赔偿吗法院
  • 房子拆迁起诉时间有多久,拆迁起诉要多久
  •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不做为行动指导,本站只是转载信息,不为访客形为负责,如果法律咨询点击底部咨询律师按钮,本站特邀律为您回电解答。如内容和信息有侵犯您的权益请点网站底部联系我们:发邮箱我们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