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婚前购买的房地产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婚前购买是一种个人支付
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它不能被分割。如果离婚,财产只能按照主人的意愿处理。
(2)两者都促成了婚前购房。
虽然他们还没有结婚,但两人共同出资买了一栋房子。即使两者否定共同财产,房子也可以按当时的出资比例分割。
(3)一人支付首付款,婚后偿还贷款
法律规定,如果一方婚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首付款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婚后所欠贷款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应由丈夫和妻子分割。
(四)婚前父母买房
第《*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号法第22条规定:“如果父母在双方结婚前为双方购买房屋出资,该出资应被视为给子女的个人礼物,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该捐赠是给双方的。”因此,如果它被视为给自己孩子的礼物,它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明确给予双方,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8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配偶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补助和一方因身体伤害取得的其他费用;
(3)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仅属于丈夫或妻子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属于一方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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