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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析产与婚姻财产纠纷中常见法律漏洞分析

同居析产与婚姻财产纠纷中常见法律漏洞分析

作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派出的人民法院负责解决大量基层民事纠纷。基层民事纠纷绝大多数是婚姻家庭纠纷(包括离婚纠纷、婚姻财产纠纷、同居析产和子女抚养纠纷、无效婚姻确认纠纷等)。)、土地承包纠纷、宅基地纠纷、邻里关系纠纷、私人贷款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其中婚姻家庭纠纷占半数以上。反映在县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中,婚姻家庭纠纷也占受理案件总数的一半以上。以下是夏邑县人民法院受理的婚姻家庭案件中*常见的疑难和争议问题。我想表达一下我的粗浅看法,仅供参考。如果有任何不恰当的地方,请纠正我。

一、同居财产分割原则析产案例

同居案件析产不同于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在离婚案件中,有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分工原则也有比较明确和详细的法律规定。然而,同居案析产并没有共同财产的概念。只有“共有财产”的概念,具体的分割原则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它只规定"在具体分割时应考虑妇女和儿童的利益,并应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来适当分割"。因此,由于上述法律规定的空白,在审判实践中存在一些争议和分歧。同居析产案件的具体审理可分为两种情况,在认定事实和判断理念及标准上应区别对待。

第一种情况是双方没有按照习俗举行婚礼,而是在一起生活了不到一年。父母和周围的人一般都不认为双方是夫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对一方控制的财产有争议,并且无法确定它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则应将其确定为个人财产。只有双方同意为共同财产或有确凿证据证明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才能认定为共同财产,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进行分割。

在第二种情况下,双方按照习俗结婚,并以丈夫和妻子的名义共同生活一年或几年以上。父母和周围的群众都认为双方是夫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存在争议并且无法确定它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则应适当倾向于将其认定为共同财产,除非一方有明确的证据或证据优势大于另一方,从而可以证明它是个人财产。特别是当双方都已经生了孩子时,他们可能更倾向于确定共同财产,并根据照顾妇女和儿童利益的原则适当分配。

二、对于离婚和婚姻财产案件,女方收到男方的“建房款、建房定金”的具体案件应区别对待

在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的情况是,妇女和她的父母在结婚前从男子和他的父母那里得到一定数额的钱(押金),这通常发生在男子没有在新房子里结婚的时候。女人要求男人在她订婚时给她一定数量的现金,作为两人结婚后买房子或盖房子的条件。男人通常会把它和彩礼一起送给女人。在婚姻或同居期间,妇女不将钱用于建房、买房或男子同意的其他费用,而是将钱作为自己的钱或由父母拥有。在离婚或婚姻财产诉讼中,男人通常要求女人把钱作为他的个人财产归还。具体而言,关于确定住房基金的性质,《婚姻法解释》第22条第(二)款规定,"如果父母在有关双方结婚前为双方购买住房出资,则该出资应确定为给子女的个人礼物,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该捐赠是给双方的"。因此,根据这一条的规定,司法实践的一般做法也是将上述建筑资金(存款)确定为其中一名捐献父母的个人财产。然而,如果《婚姻法解释》第22条第(二)款得到严格适用,则只能在双方都有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建设资金(存款)的数额是明确的,并且在结婚前交付给他们的一个子女。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特别是在审理婚姻财产纠纷时,男女双方没有登记结婚,男子要求女子退还彩礼。有两种情况。首先是在婚姻合同签订过程中,由于男方的家庭情况,他没有新房子,而且大多是根据女方的要求,女方会得到高于正常嫁妆金额的现金,以显示男方对女方的关注和他对婚姻的诚意。超过正常嫁妆金额的现金有时被称为额外的建筑费。然而,实际的嫁妆数额并不区分嫁妆和建筑费的相应数额,但建筑费直接包括在嫁妆数额中并发给妇女。因此,我认为在上述情况下,被称为“建设钱”的钱,实质上是一种彩礼,是变相的彩礼。它应被视为聘礼,而不应再被视为男子的个人财产。

第二种情况也是由于男子没有新房子的家庭状况,主要是根据妇女的要求,彩礼与一笔额外的建房钱一起发放,建房钱和彩礼也分别交付给妇女,而不是给自己的子女或双方的子女建房。与第一种情况的唯一区别是,可以清楚地区分彩礼和建房款的数额。这种情况,我认为,可以根据婚姻法解释(2)第22条的规定“在双方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买房屋投资时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将本案中的建房款作为父母明确赠与双方的财产,婚后变成共同财产。原因如下:男人的父母给女人建房钱的初衷不是给她儿子的财产,而是给她儿子和未婚媳妇的财产。这对年轻夫妇婚后有必要建造或购买房子。如果是给她儿子的财产,把它给这个女人或她的父母是不合逻辑的。也就是说,男人的父母会把钱付给女人,而不是他自己的儿子,这可以被认为是对双方意图的明确表达。当然,把建房款交给女人保管并不意味着把钱给未来的儿媳妇,而仅仅是向她的家人表示她对婚姻的诚意。根据意思自治原则,男方父母拿出的建房款原本是打算给男方和女方在婚后建造和购买房屋的,因此只能视为婚后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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