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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买房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吗?

一、借钱买房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婚姻期间获得的财产通常是丈夫和妻子的共同财产。但是,对于一方婚前通过抵押购买、婚后获得的房屋,不可能在获得产权证时机械地确定它们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购房款是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并已将购房款全部支付给开发商,所以他已经取得了婚前购房合同中向购房人确认的全部债权,婚后取得房产证只是产权的自然转化。因此,只要房屋的买卖发生在婚前,而且买卖合同已经实际履行,并且房屋是以买方的个人名义登记的,就应被视为婚前个人财产。因此,婚前买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结婚前,他支付了房子的费用,并完成了获得房子财产权的基本要求。

法律依据:在下列情况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8条应为配偶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补助和一方因身体伤害取得的其他费用;

(3)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仅属于丈夫或妻子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属于一方的其他财产。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仍然结婚或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时,所欠第三方的债务。活债务和经营债务都是夫妻债务。那么,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是什么?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双方签署的债务表明该债务被确认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不因离婚而免除。也就是说,双方都知道,一方的购房贷款是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在现实生活中,男人和女人都不理解对方的行为。当然,如果当时有夫妻双方签署的证明,那一定是共同债务。

一旦双方的婚姻事实成立,如果相关购买的房屋属于双方。一旦此类住房纠纷得到解决,相关受害者可以依靠相关的产权证和相应的结婚证来证明此类住房的所有权。中国司法机关做出相应的判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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