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婚姻家庭 > 夫妻财产

法院能检查夫妻共同财产吗?

首先,法院能检查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院可以检查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财产公证,查明夫妻共同财产。

1.如果丈夫和妻子仍然住在一起,他们可以在没有对方保护的情况下找到对方的存折或银行卡,并复制相关的财产或号码。如果你不知道对方的账号,但你知道是哪家银行开的账户,你也可以找到储蓄信息。

2.由于我国法律逐渐强调个人隐私,因此不允许对私有财产进行调查。只有公安、法院和其他法定职能部门有权调查个人财产状况,尤其是私人银行账户。

如果有必要采取适当的方式,你可以通过法院在离婚时发出的调查令向法院申请调查。然而,在一些地区,许多银行将拒绝律师持有法院发出的调查命令进行存款调查。因此,人们只能选择向法院申请调查。

3.寻找动产尤其是汽车。被执行人是否有车辆,车辆状况如何,只有向有关部门询问,才能一目了然。房地产的搜索主要是向土地、房地产、国有资产、林业等管理部门。由于房地产也需要注册,所以搜索房地产更容易。

4.知识产权是一项特殊权利,也可以是强制执行的主体。一般来说,这方面的详细信息是通过检查证书、作品以及必要时向国家专利局和商标局查询获得的。当然,知识产权只有依法拍卖和出售后才能具体实施。

5.被执行人从相关企业获得的股息、红利到期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被执行人退股,禁止相关企业向被执行人支付,并可以要求相关企业直接向申请人支付。人民法院可以先冻结预期收入,禁止被执行人退出,相关企业到期后向被执行人支付。

二。法律基础

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号法律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和奖金;

2.生产经营收入;

3.知识产权收入;

4.通过继承或者赠与取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丈夫和妻子有平等的权利处置共同拥有的财产。

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号法律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夫妻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津贴及其他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仅属于丈夫或妻子的财产;

4、一方的特殊生活用品;

5.属于一方的其他财产。

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号法律第19条规定,丈夫和妻子可以约定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应归对方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所有和部分共同所有。该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之间关于婚姻期间获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协议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如果丈夫和妻子同意拥有婚姻期间获得的财产,如果第三方知道该协议,丈夫或妻子拥有的财产将用于清偿丈夫或妻子的债务。

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号法第47条规定,如果一方在离婚期间隐藏、转移、出售或损坏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占有另一方的财产,则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隐藏、转移、出售或损坏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分成较少或没有部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在离婚诉讼中,丈夫和妻子的共同财产必须依法确定。只有在鉴定之后,才能公平和平等地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个人可以向司法机关请求财产保全,以防止另一方未经许可转让财产。应当指出,个人无权检查对方的财产,只有司法机关才能执行相关的财产保全决定。

无相关信息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不做为行动指导,本站只是转载信息,不为访客形为负责,如果法律咨询点击底部咨询律师按钮,本站特邀律为您回电解答。如内容和信息有侵犯您的权益请点网站底部联系我们:发邮箱我们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