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一般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这两部分财产的性质不同,夫妻离婚时的处理方法也不同。如果你想知道如何处理离婚财产,你必须首先知道离婚财产具体包括什么。让无忧找律师边肖给你详细介绍一下。
一、夫妻共有财产包括什么
《婚姻法》第17条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范围,即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和奖金。
工资和奖金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和奖金收入,以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各种福利政策收入和补贴。
2.生产经营收入。
生产经营收入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生产经营收入。
3.知识产权收入。
知识产权收入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关系存续期间拥有的知识产权收入。
4.通过继承或捐赠获得的财产。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通过继承和接受赠与而取得的财产。继承所得是指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在终止前没有实际占有,只要继承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也是丈夫和妻子的共同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3款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获得或将获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获得或应获得养老保险、破产安置补偿。
8.一些夫妇应该分担一次性费用,如退伍费和婚姻期间支付给士兵的自谋职业费。
第二,夫妻的个人财产包括什么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应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获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的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三类:
1.个人财产,如工资和奖金、生产经营收入、知识产权收入、财产、资本收入和其他合法的继承或捐赠收入。
2.婚前一方获得的财产权,如婚前一方获得的债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婚前个人财产的孳息和婚后个人财产的孳息。
4.婚前一方以货币和股权的形式存在,而婚后它是另一种财产形式。
应当指出,婚前财产的定义是双方结婚登记的日期。婚姻登记前,双方各自拥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婚姻登记后,一方单独取得或者双方共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另有特别约定的以外,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津贴和一方因身体伤害发生的其他费用
这种因侵犯人身权利而造成的损害赔偿,由于其严格的人身性质,是用来保护受害人生命的基本费用,只能作为一方的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例如,一名男子被车撞伤,下肢瘫痪,人民法院判给他5万元赔偿,用于医疗、购买轮椅、护理和其他目的。这些费用是由身体伤害直接引起的,也直接用于治疗伤害和因残疾引起的特殊消费。因此,50,000元的赔偿只能属于受害方,即男性个人,其妻子不得要求将其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三)t
一方的生活用品是指丈夫或妻子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的物品,如衣服、鞋子、帽子、化妆品和其他特殊物品。
(五)应当属于一方的其他财产
这是一项涵盖夫妻个人财产的条款。它指的是丈夫和妻子的个人财产,这种财产在法律上既不合适也不详尽,应该属于丈夫和妻子的个人财产。属于一方的其他财产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一方从事职业所必需的财产,但价值较高的除外。
2.丈夫或妻子赢得的奖品。
3.个人性质的医疗费用和保险赔偿。
4.一方创作的艺术作品的手稿、手稿、设计图和草图。
7.属于一方的其他财产。
在上面的文章中,离婚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然后详细介绍了离婚财产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实际上,如果离婚财产需要处理,你可以参考编者的文章。如果您对此有任何疑问,您可以联系我们无忧找律师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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