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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拆迁后的房屋按人口划分,如果离婚夫妇如何分配

夫妻离婚时如何分割拆迁安置房:

在夫妻离婚诉讼中,在确定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所有权时,由于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和城市发展过程中的拆迁问题,目前的房屋所有权和来源具有多样化的特点,法院应根据不同的房屋来源在夫妻之间进行房屋分割。

离婚时,拆迁安置房分为两种情况:

1.对被拆迁双方的人口,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应根据房屋的实际用途和双方的经济状况进行分割。

2.如果只有一方是搬迁人口,只要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它也应是丈夫和妻子的共同财产。但是,在分割房屋时应适当考虑房屋的来源,所有权应给予被拆迁人,但另一方应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相关知识

拆迁安置房是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为安置被拆迁人而建造的房屋。安置对象是城市居民的拆迁户,包括需要征用和拆除房屋的农民。随着城市建设和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迫切需要建造尽可能多的新的安置住房,以满足拆迁户的需求。

根据有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安置房一般分为两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搬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中低价购买的商品房。比如拆除黄浦江两岸的世博会。根据有关规定,如果被拆迁人获得此类配套商品房,房屋产权属于个人,但在获得所有权后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二是因房地产开发等因素被拆迁的中低价商品房(与市场价格相比),由拆迁公司通过其他渠道进行拆迁或由拆迁人代为购买。这种商品房和普通商品房没有区别。它属于被拆迁人的私有财产,不受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在市场上自由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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