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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如何分割离婚

7月6日,马鞍山市华山区法院举行听证会,审理一起离婚和房地产纠纷案件。在审判期间,由于财产分割,原来简单的案件变得复杂了。婚前购买的房产应该分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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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地产纠纷的解决

离婚财产分割

[案]

2002年,24岁的李遇见了袁琳,并闪电结婚。婚后,两人住在李婚前买的房子里。但几年后,这对夫妇经常因为生活琐事和性格差异而争吵。2009年春节,袁琳误解了丈夫与无名氏同事的亲密关系。他认为李对她的婚姻不忠,并经常用它来与她斗争。不管李怎么解释,都无济于事。双方是分开的。

今年3月,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声称两人的关系已经完全破裂,并要求离婚。另一方面,袁琳说婚姻中的问题是因为她的丈夫出轨是第一位的。离婚没问题,但她应该补偿自己。双方在讨论如何分割现有财产时发生了冲突。

[争端]

在庭审期间,双方对现有房屋的所有权持有不同意见。

李强调,他婚前已经买了一套房子,建筑面积为57.75平方米。结婚后,房子换成了新的,建筑面积增加到99.61平方米,这是目前占用的房地产。房地产应视为个人购买婚前自有住房的收入,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一人所有,不得分割。

袁林认为,虽然目前的住房确实是李某婚前购买房产的收入,但小房子换大房子的交易是在婚后进行的。作为丈夫和妻子婚后获得的财产,它应该是丈夫和妻子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该平均分配。

[评论]

法院认定,争议财产为李某的婚前购房收入,其中包括李某的婚前个人服务及职务。因此,该财产包括李某的婚前财产,即购买财产的57.75平方米,其余41.86平方米为婚后收入,应为原被告共同财产,应依法分割。鉴于该房产是以李某的名义登记的,并包括李某的婚前财产,法院裁定该房产属于原告李某,但原告可以根据两人婚后该房产的面积和评估价格,向被告林远支付相应的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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