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丈夫和妻子之间没有关于婚姻财产所有权的特别协议,婚后购买的房子属于丈夫和妻子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如果双方未能就财产所有权达成一致,法院通常会将其平分。
法律依据:
*高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1条规定: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投资个人财产取得的收入;
(2)男女双方实际获得或将获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获得或应获得的养老保险福利和破产及安置补偿。
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有:
(a)工资和奖金
(二)生产经营收入
(3)知识产权收入
(四)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丈夫和妻子有平等的权利处置共同拥有的财产。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8条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1)第十九条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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