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同遗嘱的效力如何
(一)公证遗嘱
经过公证的遗嘱是由公证处处理的遗嘱。根据我国《公证法》第2条的规定,公证是公证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法定程序提出的申请,证明民事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遗嘱公证是*严格的遗嘱方式,经过公证的遗嘱具有很强的证据和证明效力。为了防止纠纷,减少诉讼,立遗嘱,*好使用公证遗嘱。
(二)自书遗嘱
立遗嘱人写的遗嘱变成了自写遗嘱。自写遗嘱应当由遗嘱人签名,写明日期、月份和年份。需要说明的是,*高法《关于继承法的意见》第四十条规定,公民关于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遗书内容,确实是死者真实意思表示,有自己签名并注明日期、月份、年份,没有相反证据的,可以作为自写遗嘱处理。
(三)代书遗嘱
遗嘱是由他人大量书写的遗嘱。遗嘱人的遗嘱通常是在遗嘱人不能写或者因病不能写的情况下强制执行的。但是,为了保证代笔人所写的遗嘱真正代表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减少争议,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写遗嘱,代笔人、其他在场的见证人和遗嘱人应当代签遗嘱。
(四)录音遗嘱
录音遗嘱是由立遗嘱人立下的遗嘱,由录音机录下。通过记录很容易伪造和编辑遗嘱。因此,法律规定,以录音方式制作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以证明对遗嘱的确认。
(五)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口头表达的遗嘱,不以任何方式记录。口头遗嘱由证人证明,极易产生争议。所以法律规定遗嘱人在紧急情况下只能立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紧急状态解除后,业主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应当以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在这五种遗嘱形式中,公证遗嘱的效力*高。根据*高法院《关于继承法的意见》第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订立了若干份内容相冲突的遗嘱。有公证遗嘱的,以*后公证的遗嘱为准;没有经过公证的遗嘱,以遗嘱生效前立的*后一份遗嘱为准。
二、遗嘱何时才能够撤销
遗嘱是遗嘱人处分个人财产的行为,只有在遗嘱人死亡后才发生法律效力。所以,如果立遗嘱人认为遗嘱不当或者错误,或者改变主意,立遗嘱人可以在生前撤销原遗嘱,这也是遗嘱自由原则的具体体现。对此,《继承法》第二十条第一款明确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遗嘱。也就是说,遗嘱的撤销有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是公证遗嘱,只能以公证遗嘱的形式撤销;
2.以代理、录音、口头等形式撤销原遗嘱的,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必须按照各种法定形式的要求制作。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