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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补偿新标准,农村宅基地继承

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属于当地农村经济组织(村委会)。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权,与个体农民集体组织的成员资格密切相关。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基于身份关系从村集体经济组织无偿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视为一种特殊的财产权,不能作为继承权

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属于当地农村经济组织(村委会)。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权,与个体农民集体组织的成员资格密切相关。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基于身份从村集体经济组织自由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视为特殊财产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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