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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生前立遗嘱将一件古玩赠给乙,立遗嘱好还是过户好

济南市民路老师的父亲生前立了遗嘱,把房子给了弟弟。弟弟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父亲私自把房子卖了。父亲去世后,弟弟作为继承人索要购房款。*近找了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

我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母亲早逝,父亲这几年身体不好,一直需要人照顾。早些时候我立了遗嘱把房子给第二个孩子,我们答应轮流照顾爸爸。媳妇工作自由轻松,父亲大部分住在我家,但自己承担医药费。妹妹耐性差,照顾少,二胎家庭条件不好,几乎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父亲经常夸我:三个孩子一个儿子*好。

可能是对弟弟妹妹的行为不满,或者是为了收取自己的医药费,父亲没有咨询任何人就卖掉了自己的房产。父亲不久前去世,弟妹要分财产。才知道房子已经卖了,卖房子的钱也花了。现在,弟妹们说,老人要把房子给他们,即使房子卖了,也要给他们。嫂子一直对父亲不好,还想占他便宜。你想把他房子剩下的钱给他们吗?

律师点评:

《继承法意见》第39条:“生前遗嘱的行为违背遗嘱的意思表示,遗嘱处分的财产灭失、部分灭失,或者在继承开始前所有权转移或者部分转移的,该遗嘱视为撤销或者部分撤销。”本案中,老人生前将房屋出售给他人,其遗嘱处分的房产已经转移,即老人作出了违背遗嘱的行为(意思是行为人以某种方式向外界表达了民事行为的内在效力),老人的遗嘱视为被撤销。

遗嘱撤销后未立新遗嘱的,视为被继承人未立遗嘱。现在,老人的遗嘱被撤销了,没有新的遗嘱,就像老人没有立遗嘱一样。老人的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方式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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