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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死父母妻儿,祖宗父母妻儿对应什么

男方因病去世,父母妻儿因继承房产引发矛盾。媳妇在法院起诉公婆。8月29日,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互谅互让的调解协议,积怨得到妥善解决,家庭关系继续。

1996年5月,李强(文中所有人物均为假名)与妻子刘力结婚。婚后,夫妻俩感情融洽,育有两个女儿,李一和李二。为了改善家庭经济条件,为两个女儿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夫妻俩辛辛苦苦,积蓄在邵阳某市场买房。但是好景不长。2009年3月,李强因病猝死。除了家人的悲痛,房地产的继承和分割,之间也有矛盾,关系越来越紧张。为了妥善解决继承纠纷,刘丽带着孩子去找公婆商量,结果都不欢而散。结果双方积怨日益加深,关系降到冰点。经过多次调解努力失败,刘力别无选择,只能诉诸法院。

法官受理后,在对双方诉求交心理解的基础上,找到了矛盾的症结,即公婆担心儿子可能会死,媳妇可能会嫁给另一个人。此时两个未成年孙女的权益得不到保障,而刘丽则在努力培养一对更好的女儿,想用财产盘活资金,改善经济条件。说到底,双方出发点是一样的,只是考虑问题的角度不同。再加上长期的争执和误解导致双方缺乏信任,难以坐在一起心平气和的交流,进而怨恨滋长。

法官抓住矛盾的根本原因,积极缓和双方对立情绪,搭建沟通平台,重建双方互信,并从法律和人的方面逐一分析当事人,试图找到突破口,找到平衡点。*后,在法官耐心指导和解的情况下,刘丽同意以现金补偿换取公婆的那份财产,公婆也表示愿意在考虑儿媳困难的基础上做出让步。双方哈哈大笑,没了敌意,又重归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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