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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纠纷,法律继承纠纷

财产继承时,情况往往很复杂。清官断家务事难,分家更难。到时候,你需要法律。我们通过以下案例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案例一:拆迁补偿引起纠纷。张叔叔一直和儿子一家三口住在平房里,两个女儿已经结婚,住在别处。200

财产继承时,情况往往很复杂。清官断家务事难,分家更难。到时候,你需要法律。让我们通过以下案例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案例一:拆迁补偿引发纠纷

张叔叔一直和儿子一家三口住在平房里,两个女儿已经结婚,住在别处。2007年,张大爷生活了大半辈子的棚户区终于搬迁了。毕竟张叔叔已经70多岁了,体力已经不行了。他的儿子和他住在一起,负责所有的搬迁程序。*终拆迁办公室确定安置人口4人,平房拆迁补偿24万元。

从拆迁办公室拿到补偿后不久,张叔叔的儿子看好一套26万的二手房。他加了点钱,以张叔叔的名义和房主签了购房合同。但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张叔叔的儿子在房产主一栏填写了自己的名字。

张叔叔在新房子里住了几天前,突发脑溢血去世了。照顾完丧事后,张叔叔的两个女儿反对他哥哥独自承担赔偿的行为。他们觉得既然平房搬迁补偿的四分之一是父亲的遗产,那就应该由三个孩子平分,而不是只有一个。谈判失败后,三兄妹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张叔叔的儿子说,张叔叔生前多次表示,房屋拆迁补偿全部给自己,买二手房时,张叔叔又拒绝做户主(产权人)。他还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他与张叔叔长期同住,履行了主要赡养义务,得到张叔叔的搬迁补偿是合理的。

法院裁定:

6万遗产儿子拿一半

法院*终裁定,张叔叔的6万元搬迁补偿费确实是他的遗产。虽然张叔叔的儿子说他父亲说过要赔偿自己,但是因为没有证据,法院认定张叔叔生前没有留下遗嘱,主张6万元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分配。张叔叔有三个儿女。不过因为张叔叔的儿子生前确实履行了赡养老人的主要职责,可以酌情多拿点。张叔叔的儿子拿3万,张叔叔的两个女儿各拿1.5万。

专家说:

合法继承不等于平等分享

什么是合法继承?法定继承是指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无效的情况下,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方式。根据《继承法》第10条,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和子女。但法定继承不等于平等分享,依法履行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酌情获得更多的积分。

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很常见。为了避免这种问题,一方面,被继承人可以在生前立遗嘱以表明分割;的方式;另一方面,在继承过程中,继承人应遵守遗嘱和法律,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进行继承。这样才能真正避免纠纷。

案例2:寄养儿童也有继承权

朱永福的母亲在他年轻的时候就去世了。他父亲当时忙得没时间照顾他,只好把他送到亲戚家寄养。朱永福快成年的时候回到了父亲身边。

朱永福结婚后,父亲又着手组建家庭。已婚的继母有两个儿子,但他们都是孤儿

朱永福想和继母商量遗产如何分割,继母和两个儿子异口同声地说他是农村亲戚收养的孩子,很长一段时间都不是父亲的儿子。他根本没有继承权,房子应该是后妈和两个儿子的。朱永福很生气,就把继母告上法庭,要求他分得遗产。

法院裁定:

你自己的儿子有继承权

既然没有遗嘱,就应该依法继承。法院*终确认,朱永福虽然从小随亲戚父母长大,但只是寄养,并不是收养,所以与父亲的父子关系依然存在,他有继承父亲遗产的权利。此外,法院还认定,朱永福的父亲与继母结婚时,继母的儿子都是成年人,没有与他们共同生活,不享有继承权。朱永福应该和继母平分朱永福父亲留下的财产。

专家说:

收养不同于寄养

《继承法》规定自然人可以取得继承权,原因有以下三: (1)因婚姻关系取得;通过血缘关系获得的;由于支持和维护而获得的。

能改变父母与子女法律关系的是收养,而不是寄养。收养关系的成立,消除了被收养人及其父母和其他近亲属的权利和义务,被收养人不再享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当然《继承法》也做了例外:被收养人已经履行了赡养养父母的义务,同时如果对亲生父母有更多的赡养,除了按照继承法第十条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以按照继承法第十四条分享亲生父母的适当遗产。朱永福只是被寄养,并没有被收养,所以他仍然有继承父亲遗产的权利。

案例三:赡养老人可以分割遗产

2007年,焦阿姨去世后,女儿将弟弟告上法庭,要求依法继承老人在市区留下的两套房子。

这两栋房子是焦阿姨和她儿子搬迁后获得的房子。1993年,焦阿姨和儿子与拆迁办公室签订协议,取得该房屋的产权,产权登记在焦阿姨名下。老人去世后,孩子们对这两处房产的所有权产生了严重的分歧。女儿觉得既然焦阿姨没有留下遗嘱,就应该按照法定继承得到其中一套房子。儿子认为姐姐结婚以来很少关心老人,没有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作为家中独子,他主动照顾老人的衣食住行,老人的住院费和丧葬费都由他承担。所以,姐姐没有资格提继承。庭审期间,儿子还出示了相应的医药费和丧葬费发票。

法院裁定:

不能自己拿,可以多分

法院*终裁定焦阿姨留下的两套房子是她儿子和女儿继承的。然而,五分之二的财产权是由原告的女儿获得的,五分之三归儿子所有。此外,女儿应与儿子分担老人的医疗费和丧葬费。

专家说:

法律还说“人情”

赡养老人是一种美德,所以《继承法》也倾向于履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既然焦阿姨没有留下遗嘱,就应该适用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继承法》第10条规定:“继承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根据本案实际情况,儿子和女儿是焦阿姨遗产的法定继承人。

虽然同顺序继承人的份额一般应该相等。但与此同时,法律规定,已经履行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给予更多的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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